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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老家上户口要交小学作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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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语盈盈 发表于 2008-12-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2:06  华龙网-重庆晚报

  民警:无论什么材料,能证明是本地人就行

  本报讯 “去申请恢复户口,派出所却要求我提供上小学时的作业本。”昨日,当了近20年“黑人”的被拐女王忠蓉试图在老家恢复自己的户口,再次遭遇尴尬。

  王忠蓉说,她曾住在渝北区统景镇先锋村,15岁被拐卖到福建,老家的户口随后被注销。20年里,她的3次“婚姻”都因自己是“黑人”办不了结婚证(11月26日本报第10版曾报道)。现在,面对同居3年的“丈夫”,她想恢复户口、办结婚证。

  连日来,王忠蓉和“丈夫”段明国在村干部帮助下,找当时的村干部回忆销户口时的情况,找村民写证明材料,到村社搜集户口的原始依据和销户的凭证,在家里找交“公粮”、提留款等原始材料。折腾了四五天,王忠蓉只在家里找到一份1982年的人口普查登记表,以及村民代表证明王忠蓉是本地人的材料。

  “找到派出所,民警却让我找小学作业本来证明自己是本地人。”王忠蓉称,12月3日,她到统景镇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户籍民警说她的证明材料太少,提出上述要求。

  王忠蓉告诉记者,她只上过小学一年级,离开老家20年了,不可能找到小学作业本,她担心自己的户口问题会因此再度搁浅。

  民警王军告诉记者,王忠蓉误会了他的意思,他只是建议王忠蓉尽量搜集在当地出生的证明材料,甚至连写过的小学作业本都可以。王军表示,派出所已受理王忠蓉恢复户口的申请,但她的证明材料确实很少,1982年那张人口普查登记表也没有加盖印章。

  记者与王忠蓉一道找到渝北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工作人员要求,王忠蓉须提供3任“丈夫”的户籍证明,以防重复上户。他们表示,将联系统景镇派出所,对王忠蓉被拐卖一事和3次“婚姻”经历进行调查,按规定为她落实户口问题。

  记者 彭瑜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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