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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工作的必然延续 关注被拐妇女儿童心理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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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使者 发表于 2008-12-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仅16岁的四川仁寿县农村姑娘李春红(化名),一年前被人拐卖,被迫成了卖淫女。被救解后,她对自己的未来本已不再抱有任何希望。直到两个月前,在位于四川郫县唐昌镇的“被解救妇女儿童中转、培训、康复中心”接受心理治疗后,她又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情。

  李春红说:“刚被公安机关解救之际,虽然我的日常生活已经正常了,但仍然无法忘掉心中的创伤,这种经历对我的影响太大了,和别人相处时,我觉得自己很低微,看不起自己,对生活不抱任何希望了。”

  随着中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力度的增大,被解救的妇女、儿童数量也逐渐增多,她们身心的恢复及如何正常回归社会已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中国政府对此给予高度关注,目前,中国政府已在全国设立了4家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心理康复中心,除四川外,其余3处分别位于云南、广西和徐州。

  位于四川的“被解救妇女儿童中转、培训、康复中心”,以其系统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服务,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被拐妇女康复中心。成立至今,这里已为来自各地的数百名被解救妇女进行了心理恢复治疗。

  四川被拐妇女康复中心于2003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一年的花费为30至40万,全部由政府承担。中心面积约为5000平米,其中设有生活、生产、学习、治疗、活动和办公6个区域,这里不仅对被解救的妇女、儿童进行心理、生理康复治疗,还聘请了老师对这些妇女进行生活和生产技能的培训,以便她们在重新走上生活之路时,具有一定的谋生技能。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恢复后,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将对所收治的妇女、儿童的生理、心理康复情况、生活自理能力及劳动技能的掌握情况逐一进行评估,以确定其能否正常回归社会。

  “这些都已成为中国‘打拐’工作的必然延续。”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办公室打拐科科长曹红说。曹红介绍说,四川被拐妇女康复中心除了治疗被拐妇女、儿童的生理、心理问题,还负责登记、联络他们的家属,让亲人们早日团聚。

  在中国,除了4家专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心理康复中心外,在各地的农村社区,也开始建立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心理康复服务网络。

  四川省仁寿县去年建立了康复服务协调机制,在县、乡、村分别建立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和康复服务站(点),构成覆盖大多数受害妇女、儿童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为受害妇女、儿童开展心理、生理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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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爸 发表于 2008-12-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有道理。在生理上,得到解救的孩子们,实际上心理也承受了非常大的创伤。如果不加护理,心理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当心理干预提到议程上来以后,我想,打拐问题就会名正言顺的摆上日程引起大家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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