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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养 保护弃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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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蓝默默 发表于 2008-11-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阳时讯消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省即日起将在各市州地集中清理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根据规定,公民捡拾到弃婴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得私自收养。
    据了解,公民如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将导致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因收养关系不能成立而使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
    因此,根据规定,即日起,公民如果捡拾到弃婴,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如果查找不到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必须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公民无权私自收养。医疗保健机构如发现弃婴和弃儿,也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移送福利机构。
    此外,对于在我国的《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私自收养子女的公民,我省将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法为其办理收养登记或者将私自收养的子女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相关链接:http://www.gywb.cn/news/guizhou/news/gznews/2008/1123/news_08112311214EJ2AD08AIBI49GC0HE3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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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俊宏爸爸 发表于 2008-11-23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之前收养的孩子呢?现在也要那些收养家庭交出来吗?

匿名  发表于 2008-12-11 20:08
悠蓝默默你到底干嘛去了?希望你一切都好,看到和我联系一下,我和春天有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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