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江西偷抱男孩转卖泉州
本报南安讯(记者邱和军)21年前,广东籍的刘某伙同他人先后从江西偷抱3个男孩,以1500元-2000元的价格卖至南安、安溪一带,从中牟利。同伙先后落网,而刘某一直潜逃。今年5月,刘某终于落网,并于近日被南安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刘某是广东省饶平县农民。21年前,只有初中文化的他伙同他人先后3次偷抱男孩,转手高价卖出。1987年6月5日,刘某伙同詹某方、詹某海(两人均被判刑)经预谋,窜至江西省会昌县城西河桥头偷抱走一名3岁男孩。后由刘某和詹某方带着小孩窜至南安市仑苍镇蔡西村。刘某自称是江西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想要把儿子卖掉。经人介绍,蔡西村村民陈某金与对方谈妥价格为2000元。但是因刘某无法出示证明材料,陈某金暂时不敢付钱。谁知,次日刘某与詹某方不辞而别。当年7月30日,詹某方告诉朋友刘某泉说,自己将儿子卖到南安,但是还没拿到钱。委托刘某泉到南安去担保证明孩子是詹某方的儿子。当天,不知情的刘某泉与詹某方等人结伴一起前来蔡西村。感到情况可疑的陈某金赶紧报案。7月31日,詹某海、詹某方在向买主陈某金索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则逃脱。
直到今年5月21日,逃跑21年的刘某终于被广东省饶平警方抓获,并移交给南安警方。刘某还参与另外两起拐卖儿童案。1987年6月18日,刘某伙同詹某海、詹某方、詹某金经事先预谋,窜到江西省寻乌县澄江镇偷抱一名6岁男孩,带到安溪县龙涓镇黎山村以1500元价格卖掉。1987年6月29日,刘某一伙窜到江西省瑞金县上龙尾公路偷抱一名4岁男孩,带到安溪县西坪乡后格村,以1500元价格卖给当地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