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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海口街头难觅流浪儿童踪影 遗弃孩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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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3-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走访时发现
  海口街头难觅流浪儿童踪影
  昨日,本报正式推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题活动,并开通了活动热线66742110,但一天内,除了部分市民打来电话表示关心小军、小东两个孩子的情况外,并没有接到一条市民身边有需要帮助的流浪儿童的线索。而记者在海口街头走访也发现,在繁华路段、人行天桥、立交桥下这些原本流浪儿童聚集的地方,已经难觅他们的身影。记者 刘泽飞 实习生 杨云琴
  据省救助站长年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人员介绍,和许多城市一样,此前海口的流浪儿童,大多集中在一些繁华路段的路边,或者市内的立交桥、人行天桥附近。为了查看海口街头的流浪儿童情况,昨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中山路,但在沿路反复看了几遍后,依然没有看到一个流浪儿童的身影。随后,记者又驱车沿着龙昆南路从南到北进行观察,但即便是在原本流浪儿童比较集中的南大桥下,也同样没有见到他们的身影。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海口市国贸、明珠广场、万国大都会、友谊商场、解放西路等繁华商场和路段及附近的人行天桥,和海口汽车东站、南站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区域,虽然熙熙攘攘的状况和之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却也同样难觅流浪儿童身影。而本报“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题活动开通的活动热线,在开通后第一天,也仅接到了部分市民询问小军、小东两个暂住在省救助站的孩子的情况,并没有接到一条关于身边有需要帮助的流浪儿童的线索。原本无处不在的流浪儿童也如同蒸发了一般,从市民的眼中消失了。
  “以前逛街的时候,经常能看见乞讨、卖唱的小孩子,现在确实很少见了。”家住新城路的市民李小姐告诉记者,以前她在忠介路、中山路、海口汽车东站等地,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穿着破烂、污头垢面的孩子,但现在,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了。和李小姐一样,在海口一中初中部附近开了一家临街饮料店的黄先生也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附近的友谊天桥上有流浪儿童出没,“去年不是开展了专项的打拐行动么,可能职能部门加强了对流浪儿童的管理吧,这样挺好,他们原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些地方。”
  省救助管理站站长彭龙生:
  监护人主动遗弃孩子涉嫌违法
  本报讯 昨日,本报“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题活动报道了小东和小军的故事,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省救助管理站站长彭龙生介绍,在近期的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中,不少身心健康的儿童就是因为遭到监护人主动遗弃而流浪街头的,他呼吁,身为监护人的父母,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对身边的父母进行监督,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近期的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一种新的苗头,有一部分流浪儿童是被监护人主动遗弃的。”据彭龙生介绍,此前,造成未成年人流浪的主要原因,无外乎与家人走失、父母外出后生活陷入困境、被不法分子拐骗等情况,少数被父母主动遗弃的流浪儿童,也是在生理上存在严重缺陷的孩子。
  “但现在,一些夫妇在离异之后,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甚至会将身心健康的孩子遗弃,让他们走上街头流浪。”彭龙生告诉记者,今年省救助站接收的好几个小孩,都是因为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原因而来到救助站的。在彭龙生看来,这种“甩包袱”式的遗弃,涉嫌违法,“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有监护能力而不承担,已经涉嫌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彭龙生说,对于流浪儿童而言,虽然在救助站里衣食无忧,但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救助机构,这里毕竟不是他们的家。“部分父母这种不负责任,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会给孩子造成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同时对整个社会风气,也会存在产生不良影响。”彭龙生呼吁,家长们应该切实履行自己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同时,市民如若发现身边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存在主动遗弃孩子的行为,应该积极进行监督、举报,纠正这些家长的错误做法,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今年起民政部门
  可主动救助流浪儿童
  为加强我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日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未成年人流浪街头的原因主要是什么?流浪儿童问题为何一直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和往年相比,今年的专项行动又有哪些变化?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
  “去年,我省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700多人次,但在救助过程中,我们发现,在街头流浪的儿童中,真正因为生活困难而流浪的,其实并不多。”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丁处长介绍,从2010年开始,我省的孤儿每月可以从政府领取到600元的生活补贴,保证基本生活不存在太大问题,而因为走失而流浪街头的孩子,大部分都能在第一时间回到家人身边,“市民经常在街头看到的流浪儿童,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家长等成年人操纵下的职业乞讨者。”
  “除了参与行动的职能部门更全,工作职责更加明确之外,今年的专项行动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那就是民政部门可以对在街头流浪的独立儿童,进行主动救助,在以前,我们最多只能劝说他们接受救助。”丁处长告诉记者,此次持续将近一年的专项行动,除了要实现既定的在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还将争取形成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问题。记者 刘泽飞 实习生 杨云琴http://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12w3r4/849216f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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