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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该如何面对职业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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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7-2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小马飞刀 稿件来源: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近日晚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有近五千名职业乞丐。在一些路段,比如说风情线上,已严重干扰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乞丐王”威逼乞讨人员进入小区实施偷盗的事也时有发生。     乞丐,特别是职业乞丐可以说是世界性“通病”,也是任何一个政府都无法回避的难题。面对职业乞丐,许多地方也想了许多办法。比如广州,就有劝导职业乞丐的义工,他们的目的是劝导“职业乞丐”回家,通过自食其力来过上新生活;北京海淀则发出公开信劝导市民勿向职业乞丐施舍;也有专家建议,对那些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和社会保障无法解决生存问题的行乞者,有关部门可对其发放“行乞信用证明”进行管理……如此种种,或效果甚微或难以执行,于是职业乞丐成了都市的“痛”。     如今混迹城市街头的城市乞丐大致有3类:一类是被违法分子压榨强迫的残疾人和儿童;一类是没有谋生技能或不愿工作的懒汉;一类是真正遇到困难的弱势群体。此外,乞丐还可以分为“原生”乞丐和“职业”乞丐两种。原生型的乞丐是临时性的,一般是因为生活突遭变故一时陷入绝境不得已而行乞,一旦生活境遇改善就会“洗脚上岸”。而职业化的乞丐是以行乞为职业的人,其目的往往不再是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是通过行乞来谋取经济利益。对于乞丐,小马飞刀记得张若渔先生曾经说过,乞讨权是一种生存权,我们反对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去禁止乞讨。但既是权利就必然附带义务,乞讨行为本身的规范化、文明化同样是毫无疑问的。当抱腿乞讨、堵车乞讨、遥控乞讨变得越来越肆意、越来越具有进攻性的时候,不仅乞讨本身变得晦暗,行人的正当权益也被侵犯了。显然,我们不能因建立一种文明而消解另外一种文明。     的确,乞讨如果被社会承认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就应该有自己的边界和规则。但是越来越多的职业乞丐让市民们陷入了“给了钱怕上当,不给钱又难受”的两难的心理困境,我们可以认定,职业乞丐比小偷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更大,他们是在嘲弄人性中最美好最淳朴的东西,如果任其长此以往发展下去,将导致的是整个社会道德的滑坡。     如何既不简单行事、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能保持美好的城市形象?小马飞刀以为,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主动关注,不应该放任不理,另一方面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理智。对真正生活无着的人给予救助,对有谋生愿望的人给予指引,至于那些“丐帮帮主”则应给予惩处了。否则,小康社会是无法建设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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