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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震后孤儿收养 留意三大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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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6-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06月04日 07:5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陈煜儒
 6月2日四川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捷向媒体透露,灾区重建规划的各项评估工作6月份要全面完成。这就意味着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将逐步恢复,届时,孤儿收养工作也将有序展开。在经历了8级地震的蹂躏、失去双亲的痛苦、甚至肢体被截的残酷现实后,震后孤儿、残疾的孤儿,应该接受的只有爱心的抚慰。因此,在民政部门启动孤儿收养工作之前,法律人们苛刻地研究着每一个法律环节,期望那些伤痕累累的孩子们免受点滴的伤害。

    无资质的儿童村不得收养孤残儿童

    今年4月18日一篇《“爱心爷爷”收养孤儿被指贩卖儿童》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说得是河北省涿州市一个叫张洪志的老人,自办了个“涿州SOS儿童村”,收养着5个残障孤儿。今年1月份,“儿童村”里收养的3岁唇裂男童小春突然失踪。警方查明,张洪志收取7000元后,将小春送给了邢台一位农民。“爱心爷爷”张洪志随后被指贩卖儿童。

    张洪志7000元“卖”小春的行为,是犯罪还是获得抚养补偿?人们难以一下定论,因为背景复杂。据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证实,张洪志祖辈以行善而广有名声,其收养孤困儿童可能是为了发扬家里的传统。但是,该负责人还证实,“涿州SOS儿童村”没有获得当地民政部门的审批,张洪志收养的所有孩子,均没有登记手续。

    中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律师告诉记者,一般个人申请办一个儿童村很难获得批准,因为政府要严格审查个人是否具备收养孤残儿童的条件。

    “申办儿童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由政府主动申请建儿童村,全部费用由政府出;一个是由一些民间的基金会和慈善机构申请,政府批准。”中国政法大学刘心稳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震后孤儿收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即可,因为我国的收养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各种社会慈善机构和社会基金会多年来也在发挥作用,加上有唐山地震孤儿收养的经验,一定能做好孤儿收养工作。但是,无资质的儿童村不得收养震后孤儿。有爱心,还得有能力才能收养,这是我国收养法的基本精神。

    谨防假收养真贩卖的犯罪行为

    据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透露,初步统计目前地震孤儿有4000多名。新浪网调查已经有超过5万名网友提出了收养意向。有法律专家说,我们不能怀疑人们的爱心,但也不能让个别歹毒的坏人钻“爱心”的空子。

    一个月前,在长春市富锋街道吉林省孤儿学校周围的院墙外,出现了几十条收养孤儿的广告,上写:“收养流浪儿,身体健康,心智正常,署名为‘好心人’”后附联系方式。很多住在这里的居民认为,贴野广告的人是想倒卖流浪儿。

    这种贴广告收养的方式,警示了本次震后孤儿收养工作。“浑水摸鱼者”还是存在的,千万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不能让孤残的孩子们再流泪。

    “在这个节骨眼上,应该防范以下几种犯罪行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拐卖儿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不解救被拐卖的儿童、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儿童。”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张明告诉记者。前三种属于拐卖儿童罪,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侵犯儿童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后两种属于渎职罪,主要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犯罪行为。

    个别“浑水摸鱼者”的存在,要求本次震后孤儿收养工作建立完善的、“一切为了孩子”的严谨机制。

    建立收养后的关爱跟踪机制

    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沈晓莉表示,确认身份、收养孤儿需要经过长期复杂的程序。严格的程序意味着孤儿可以走进有爱心、真实想收养的家庭,为此有律师建议灾区民政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地震孤儿档案,收养家庭必需取得所在地的村镇市三级民政部门认可,灾区和收养地的民政及相关部门要定时不定时地对被收养孤儿进行实地回访并记录在案,做到谁回访谁负责。对于国家和社会各界给地震孤儿的补助金要专人专用,要为此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北京的李自强律师认为,应建立地震孤儿收养情况反馈制度,对于出现一些不利于地震孤儿成长的情况,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张朝建律师说,应建立对灾区孤儿收养后的跟踪关爱制度,如发现收养人有虐待、遗弃灾区孤儿行为的,除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外,还应给予严厉的法律处罚。

    收养汶川地震灾区孤儿、残疾儿童,是爱心的展示、伟大的善举,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充分体现。“为了确保孤儿收养程序公正、手续完善,还应建立被收养人和收养人档案,以便社会查询、监督。”李自强律师说,收养过程中,应该确保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双向选择权,因此建议民政部门安排拟收养人考察地震孤儿、孤儿考察拟收养人的环节,在双方共同意愿下,签订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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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aili 发表于 2008-6-1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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