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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公告] (马彦林寻家) 7岁被拐、走上犯罪道路的马彦林铁窗内呼唤亲人 检察官联手本报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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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阿勤 发表于 2008-5-14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记者朱旭东实习生王蓉 稿件来源:http://www.lzbs.com.cn/wb/2008-05/12/content_1467034.htm

 

 

 

马彦林在铁窗内呼唤亲人

 

 

 

马彦林因贩毒被判

 

 

 

马彦林说:“我想有个温暖的家。”  

 

 

“法律无情也有情!我们希望能帮这个孤独的罪犯圆一个回家的梦!”2008年5月7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官和本报联系,要为一名幼年被拐的罪犯找回遗失的“家”。     2008年5月7日上午,在检察官的帮助下,记者走进了城关看守所探视室。随着“吱呀”一声,沉重的铁门被推开,伴随着一束光线的射入,一个矮小的身影进入了记者的眼帘。接下来,身穿黄色囚衣的马彦林向记者讲述了他7岁被拐后27年的寻亲经历。   罪犯寻亲检察官向本报求助   检察官:“虽然犯了罪,但他也是一个人”   “虽然犯了罪,但他是一个人,一个7岁就失去家的人。有个家,他的未来就有了希望!”翻阅着马彦林的判决书,监所检察官刘炳舒展了一下紧蹙的秀眉,有些惋惜地说,今年34岁的马彦林犯罪过程比较特殊,他7岁时被盗窃团伙诱拐,因为失去了家,也失去了人生方向,从此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判决书显示,2007年5月25日,马彦林在某宾馆向吸毒人员宋某兜售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同时缴获海洛因10克,毒资2200元。2008年1月,城关区法院认定马彦林贩毒事实确凿,判处有期徒刑7年。马彦林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4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马彦林罪名成立,今后7年,他将在冰冷的铁窗中度过。     按照司法程序,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羁押过程中,为了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监督执法部门刑罚执行状况,驻所检察人员要对嫌疑人进行询问谈话。羁押过程中,监所检察官刘炳对马彦林也例行谈话。     “漂泊27年,马彦林一直在社会上流浪,但他一直努力在寻找遗失的家。”检察官刘炳被他27年寻找亲人的艰难经历深深打动,她认为马彦林锒铛入狱和童年时失去家庭有很大关系。她说,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但最终还是为了挽救和教育。“我们希望帮他找到家,这将改变他的人生,点燃他对生活的希望。”   晚报行动:三地联动为罪犯寻亲   刘炳把这个故事告诉了科长李武英,她也被马彦林曲折的遭遇所感动。“在押人员因为失去自由,心理变化非常微妙,很多人会在改造期间产生抵触情绪!”李武英科长说,没有绝对的坏人,很多在押人员都有曲折的经历,他们需要帮助,需要社会的关爱,但已经没有权利和机会。“假如我们帮助马彦林找到亲人,这会让他感觉到社会没有遗忘他,没有因为他犯下的罪恶抛弃他,有利于他们的改造!”两位检察官说,正是为此,她们才和本报联手为马彦林寻亲。     “为马彦林找家,对其他犯人的触动也很大!”两名女检察官说,“这也是驻所检察官以后的日常工作之一!”     “这是我27年没有完成的梦,感谢政府对我的关怀!”记者在看守所采访马彦林时,他获知这个消息,呆滞的目光立刻有了光芒,他说自己根本没有想到检察官们会帮助一个犯罪人员。“不管能不能找到家,我也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出去,重新做人!”     5月8日,记者和马彦林家乡所在地区的《伊犁晚报》、《乌鲁木齐晚报》取得联系,两家报社的记者对此非常关注,表示将和本报一起联动,尽力为马彦林寻找亲人。   看守所里本报记者对话   寻亲罪犯7岁时遭诱拐身陷贼窝   “家人叫我撒里,现在的名字是长大后自己取的。小时侯因为个头小,大家都称我小个子。”马彦林只模糊记得家住新疆伊犁地区,大概是伊宁市附近一个县的农村。父母和两个哥哥模样早就记不清了,就连姓名也淡忘了。     7岁时的“小个子”正是活泼顽皮的时期,整天在外嬉戏耍闹。一天,父母带着两位哥哥去城里办事,只留下马彦林看家。父母离开不久,村子里4名小伙子来到他家,要带他到城里去“玩耍”。小撒里高兴地跟着他们走了。这一走,就是整整27年,他彻底与家人失去了联系。     4名小伙是盗窃团伙的成员,他们把马彦林带入了一户农宅,开始进行盗窃训练。“两年后,拐带我的4个人消失了,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的面孔!”马彦林记得那4名小伙是同村人,有3人的名字分别为伊利亚撕、苏里马乃、阿古都拉黑(读音)。叙述到此时,马彦林有些落漠,也有点躁动。他再次将手伸进衣服内侧口袋取出一封信,“这是我自己的经历,全写在信纸上了,你们看看吧!”     记者接过他写的自述,打开一看感到特别意外,没有上过一天学的马彦林却写得一手清秀的字。马彦林看出了记者的震惊,他说:“我还懂俄罗斯语,这都是打工时学的,现在正在学习汉语。”     他说,当时该团伙对他控制并不是很严,完全有机会逃脱,可是年幼的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也不知道家在哪里,无处可去。     两年后,盗窃团伙来到乌鲁木齐,马彦林侥幸脱离,从此在漂泊中踏上了寻亲的旅程。寻亲不遇走上犯罪路在脱离盗窃团伙后,马彦林一直想回到家去。为此,他端过盘子、扛过煤气罐……可是对一个只有10岁的孩子,要攒够回家的路费又谈何容易。所以,马彦林再次回到新疆已是20年后。     此时,故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先的伊犁地区经过多次规划,已是高楼林立,他熟悉的村庄早就物是人非了。     马彦林的眼前一片茫然,希望又一次落空。他在伊犁地区找过多个派出所、民政机构,可是均无法找到有用的信息。     “我到底是谁,我的家在哪里,我好想有个家能够落户,漂泊这么久,连个身份证都没有!”马彦林伤心地喊着。无奈、痛恨、绝望都表达不了他复杂的心情。积蓄花完了,为了继续寻找亲人,他就留在乌鲁木齐谋生。新疆每年需要大量的棉花工,马彦林利用在兰州的关系开始干起了“野职介”。每年摘棉花这个季节性的工作结束,马彦林又踏上了寻亲的路程……     2007年5月,回到兰州的马彦林认识了宋某,谁料这次走上了贩毒的道路。   “我终于感受到人间还是好人多!”   离家的27年里,独自流浪的马彦林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经常挨打,到处遭人误解,“黑人黑户”的他一直过着颠簸流离的日子。也因为在黑暗的边缘呆得太久,为了生活,他经常铤而走险。可是,他心里始终有盏灯支撑着他,那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家和亲人,如同他所说:“我不要再漂泊了,我想有个温暖的家。”     “没有家,现在连自由都没有了!”马彦林在看守所里异常消极。“家在哪里?”当得知检察官和本报要为他寻找亲人的消息,他激动地说:“我终于感受到人间还是好人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14 13:56: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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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湖北阿勤 发表于 2008-5-15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疆甘肃两地媒体接力为狱中人寻亲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5月14日 12:12:49 天山网 

           

 2008-05-14 12:12:49.0新疆甘肃两地媒体接力为狱中人寻亲111469法制首页控制

 

 


看守所中的马彦林。(《兰州晚报》提供)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黄璐 斯琴报道) 34岁的马彦林,7岁时被人从伊犁拐走,在外漂泊期间,他做过小偷,打过零工,倒卖过火车票……但这位徘徊在生活边缘的人,27年来一直没有放弃回家的梦想。2008年5月在兰州以贩毒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他告诉记者的还是那句话“我想家”。
    5月8日,《兰州晚报》记者朱旭东给乌鲁木齐晚报打来热线,受当地两位监所检察官的委托,《兰州晚报》将为马彦林寻找亲人。希望乌鲁木齐晚报与《伊犁晚报》三地媒体联动,为他寻找失散27年的亲人,帮助他改造自我。据最新消息,《伊犁晚报》的寻亲消息已经见报。
    伊犁男孩7岁被拐
    11日,记者通过网络向朱旭东了解了马彦林的情况。
    据朱旭东转述说,马彦林家人叫他撒里,现在的名字是他长大后自己取的。小时候因个头小,大家称他“小个子”。他模糊记得家住伊宁市附近县城的农村,家里有羊圈、牛棚。
    7岁时的一天,马彦林父母带两位哥哥去城里办事,留他看家。父母离开不久,同村的4名小伙来到他家,要带他到城里玩,他高兴地跟着走了。他们把马彦林带入伊宁市附近一户农宅,进行盗窃训练。过了不久,头目要求他单独作案,倘若当天没有“收入”,晚上就没饭吃。
    流浪贩毒被判7年
    两年后,盗窃团伙来到乌鲁木齐,马彦林侥幸逃脱。10岁的马彦林,在乌市乞讨为生,一饭馆老板收留了他,没有工资,每天工作很累。他始终有个愿望:积攒路费回家。
    马彦林在饭馆呆了三年,没存下钱。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兰州人,为了多挣钱,他去了兰州。灌煤气,端盘子,倒火车票……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在这期间马彦林也曾回过伊犁寻找亲人,虽然找过派出所、民政机构,可均无线索。
    在几次寻找家人均无线索之后,马彦林认识了兰州人宋某,开始贩卖毒品。去年5月25日,马彦林在兰州某宾馆向吸毒人员售毒品时,被警方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5月7日,朱旭东在兰州城关看守所见到了马彦林。
    马彦林说:“27年来我一直在找家,家是我唯一的牵挂,作为人子,想有机会孝顺父母,体会家人关心,想有个明确的身份。如果自己有个家,也许不会走上犯罪道路。”朱旭东说,马彦林现在很消极,“虽然马彦林一直游走在犯罪的边缘,但首次的牢狱之灾,让他对人生彻底失去信心。”
    检察官委托媒体寻亲
    朱旭东说,此次为马彦林寻找亲人,也是受当地两位监所检察官的委托。
    检察官刘炳在翻阅过马彦林的判决书后说,马彦林犯罪过程比较特殊,他的入狱和童年失去家庭有很大关系。
    检察官李武英说,在押人员失去自由,心理变化非常微妙,很多人在改造期间产生抵触情绪。帮他找到亲人,让他感觉社会没有遗忘他,没有因为他犯下的罪恶抛弃他,有利于改造。


稿源: 乌鲁木齐在线 责编: 李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15 0:18:40编辑过]
千古过客 发表于 2008-5-15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官联手本报为罪犯寻亲”追踪 媒体联动爱心包围寻亲毒犯 “毒贩忏悔:何时才能找到家?”

 

      5月13日,《伊犁晚报》以一个整版版面报道了马彦林被拐27年的坎坷经历,同时,也对他的家庭和个人进行了介绍。该报记者谭小燕在报道刊发后,也展开了积极的“搜寻”行动。     检察官在行动,三家晚报在联手行动!从本报报道中了解到马彦林的曲折经历,城关区看守所的管教人员也加入“寻家”队伍,为这个可怜的罪犯寻找归宿而行动起来!     “我对未来充满希望!”马彦林冰冷的心开始复苏,他说人间还是好人多。   A 《伊犁晚报》展开行动   “报社对马彦林寻亲的事件非常重视,准备全力配合寻找!”记者谭小燕介绍说,因为马彦林提供的信息非常简单,他们初步和公安部门进行了联系,但马彦林提供的所有人名要么是“小名”,要么就是民族语言的音译名,这些名字在户籍信息里很难查询。而且,少数民族重名很多,也为搜寻制造了难度。其提供的地址也不是很准确,只说在伊宁市附近,但伊宁地域辽阔,再加上已经过去几十年,物是人非,搜寻范围太广,无疑于大海捞针。     《伊犁晚报》目前的计划是先刊登马彦林相关的信息资料,希望其父母及家人、亲朋好友能够看到,主动和报社联系。其次,记者和公安部门联系,查询27年前的失踪人口情况,以及这些年来相近的寻人信息,逐步寻找相关资料。同时,谭小燕说,《伊犁晚报》的领导对这个“寻家”活动非常重视,表示前期将连续刊发有关报道,先“大海捞针”,如果这些计划效果不明显,再和伊宁市周遍的各级基层民政、公安部门联系,把信息扩散出去。     “明天我将到市公安部门去查询!”谭小燕说,她已经作好了打硬仗、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搜寻工作已经开始,稿件将尽快刊发!”《乌鲁木齐晚报》女记者黄璐说,她已经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把马彦林的相关资料转过去。“搜寻工作已开始”,黄璐说,她也将努力为家乡失足青年找家。   B 看守所加入“寻亲队伍”   “从报纸上了解到马彦林的故事,城关看守所也非常关注,要为他找家尽点力!”13日下午,检察官刘炳给记者反馈了当天看守所内的信息。她说,从本报报道中了解到马彦林27年的遭遇后,城关区看守所彭正清队长深受感动,他说如果情况属实,马彦林确实值得同情。当天下午,他就专门找马彦林谈话,详细询问了他的情况,特别是寻找线索。可惜马彦林被拐时年纪太小,只模糊的记得当年的情况,不过也挖掘了点新内容。据马彦林回忆,自己家院子很大,周围有很多白杨树,门前的巷道又深又长,这里的气候反差很大,冬天积雪很深,夏天又很热。他记得小时候和伙伴们经常能吃到葡萄。     彭正清队长说,这些信息还是非常模糊,他将通过公安网络搜寻马彦林提及的那些人名,看能不能找到相关信息。   C 马彦林对未来充满希望   三家晚报在联手行动,检察官在行动,看守所也开始行动起来了!马彦林深受感动:“世上还是好人多啊!”他说,自己对找到亲人抱有很大的信心,就算找不到,他也“感谢所有帮助过自己的人,一定好好改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自己的过错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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