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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13岁初一女生被拐贵州生下女婴 母女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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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杲 发表于 2011-9-3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9月27日A06版《澄迈13岁少女被拐生下女婴9月大》见报后,不少市民打进本报热线电话纷纷表达自己的感想。女孩那么小,她今后该何去何从?9月大的女婴由谁来抚养?家长及学校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教育避免悲剧发生?很多市民都提出诚恳的建议。
  女孩遭遇令人心疼
  在天涯社区里,一名叫“安心百合”的网友看了报道后,连发了三条“无语心疼啊”的帖子。网友“永远的狂奔牛”愤怒地发出要严厉惩治犯罪者的呼声。
  市民廖女士对阿芳的遭遇感到很痛心,希望获解救后的阿芳能够摆脱过去的阴影,过得健康快乐。而细心的李先生则希望阿芳的家人能够尽快带她去医院做检查,“在那么偏远的地方生活两年,还生孩子,她本身就是个孩子,一定得做个身体检查。”李先生说阿芳的命运就这样被这次拐骗改变了,很可惜。
  也有市民感慨阿芳要是没被拐骗的话,估计现在就跟别的孩子一样在上学呢。
  学校家长都有责任
  市民刘女士打进本报的热线电话说,阿芳之所以有现在的处境,其父母是要负很大责任的。“报道中说当年阿芳跟李某离家就是因为怕父母知道她跟男性来往,怕挨打。”刘女士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尤其是对女孩更不能动不动就打,这对于女孩的自尊心是莫大的伤害,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感受不到父母的疼爱。而拐骗她的男子李某给一点好处,阿芳就感到别人比父母对自己好,容易被人诱惑而上当受骗。
  “不要把女儿放到学校,就什么都不管了了,这是错误的。”黄先生打进电话说,李某经常到学校找阿芳,两人经常外出,阿芳与李某来往几个月,而阿芳的父母浑然不知,实在是太疏忽大意了。做为阿芳的父母,没有尽到教育监管的责任。女孩住校,家长更要经常与学校沟通,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而不能当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管了。
  “学校没有完全尽到监管义务,这起事件,学校有不可推御的责任。”海口的符先生说,阿芳在学校住宿,长期跟陌生男子出校逛街吃烧烤,学校老师怎么会没发觉呢,学校难道对陌生人的出入不管吗?
  梁女士认为,阿芳是在学校住校期间被李某拐走的,学校在管理上有责任。阿芳的悲剧,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警钟。
  建议阿芳继续上学
  阿芳被解救出来后回到了父母身边。虽然已生下孩子,但阿芳现在才15岁,是个孩子,她的命运该何去何从?
  有热心的市民拨打本报电话建议阿芳继续回学校上学,“她现在重头开始还来得及,继续上学吧,现在义务阶段上学也不需要花什么钱。”市民建议阿芳抛开所有的杂念,摆正心态,赶紧回学校重新读书,“这是她再次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男方家人应抚养女婴
  阿芳9个月大的女儿该怎么办,很多网友及读者对此非常关注,很多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被警方抓起来了,但他毕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应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海口的钟先生说,他建议将孩子送回李某老家,由李某的父母养大,毕竟他们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而阿芳还太年轻,应该放下包袱重新生活。也有人建议将孩子送往福利院。
  省公安厅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阿芳和李某是女婴的法定监护人。李某因为要入狱服刑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李某的父母也有抚养责任。如果男方没有抚养能力,考虑到阿芳本身年纪太小,不具备抚养能力,如果阿芳的父母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替阿芳抚养这个孩子。如果女婴由女方抚养,女婴便可以随母亲阿芳落户澄迈并申请低保,生活便有了保障。
  一网友称,不如让阿芳先带几年孩子,等李某从监狱出来后,阿芳那时年龄也大了,如果李某有心,阿芳也有意,两人都有心想组成一个家庭,可以共同养育这个女婴。毕竟李某与阿芳是女婴的亲生父母,这比交给谁抚养都合适。
  女性如何防范被拐骗
  女性被骗的案例频频见报,针对女性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骗意识,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提醒:
  找工作应到正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合法途径,或通过信得过的亲戚、朋友介绍;不要盲目外出打工,不要轻信非法小报和随处张贴的招聘广告;如确定外出打工,最好结伴而行;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帮忙找住宿或代替你的亲友接站等理由,跟随不熟悉的人到陌生地方;遇到汽车站、火车站及其他场所的拉客行为,应坚决拒绝;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外出证明及其他重要文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包括雇主。
  针对中学生如何防骗,该负责人提醒,中学生应提高警惕,防范被拐骗。尽量避免跟陌生人打交道,融入自己的集体中。不要炫富,不与外人提及家庭情况。不要随意接受他人赠与的财物,遇到情况要及时跟家里人沟通。记者良子实习记者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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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小伟 发表于 2011-10-1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该 何去 何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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