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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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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1-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报评论员 梁岩
今天的今报有两条关于孩子的新闻:一个是淅川县失踪的9名男童被警方解救回家,10名参与拐骗、贩卖男童的犯罪嫌疑人也被押回淅川(详细报道见A08版);另一个是一个5岁的小女孩丹丹在亲生父亲的逼迫和操控下沿街乞讨(详细报道见A11版)。
每个孩子都是家庭中的一块宝,独生的子女尤其如此。而孩子一旦被拐卖,不仅可能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而且会给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将心比心、设身处地,每一个人都可以体会到其中的滋味。“9名男童失踪”事件之所以能“惊动”温家宝总理,徐光春书记等领导同志之所以高度重视此事并作出重要批示,应该就是出于对“失子之痛”的深切体察和对儿童成长以及社会治安的严重关切。所幸的是,在各地各级公安机关的协同努力下,9名被拐卖的儿童又都回到了父母的怀抱。
可是,像丹丹这样的小女孩呢?与9名失踪儿童所不同的是,她并没有被拐卖,而是一直生活在亲生父亲的身边。不过,她并不比那9名被拐卖的儿童幸福,甚至更可怜。“拐卖儿童”伤害的主要是失子的家庭,对被拐卖孩子的伤害有时并不明显。而丹丹受伤的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灵。冷风、冷眼、吃不饱、穿不暖、时时低声下气、处处摇尾乞怜……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孩子怎能正常发育?又怎能培养出自尊和自信?更让人忧心的是,像丹丹这样的孩子可能远远不止一个。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和政府共同的义务和责任。为了尽到这样的职责,政府不仅要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监管、督促每个家庭尽到监护的责任,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像丹丹父亲这样的行为,有关部门首先应该依法予以惩处;如果他实在没有抚养的能力或无法尽到监护的义务,政府则应该提供必要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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