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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民政部部署“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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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9-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0日,民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据了解,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其再度流浪。
  流浪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弱势群体。近年来,受人口流动加速、地区城乡差异、一些家庭监护缺失和社会不良因素等影响,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出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违法犯罪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下发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明确措施和要求。各地要抓紧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报请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研究批准,会同有关部门力争在9月份启动,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民政部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流浪未成年人生存现状,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救助。流入地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救助保护服务网络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劝告、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拐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
  同时,民政部门和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及时接收公安等部门护送的流浪未成年人,积极协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的救治工作,切实安排好生活照料,及时查找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无力自行返乡的,救助保护机构要加强与流出地的沟通和衔接,安排好接送返乡工作。
  窦玉沛强调,民政部门要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延伸救助服务,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开展经常化的救助保护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治理。各地民政部门要尽最大的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力争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
http://gongyi.sina.com.cn/gyzx/2011-09-06/105129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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