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回家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475|回复: 3

男子当街鞭打裸体幼童为乞讨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5-1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月月 于 2011-5-21 08:19 编辑

有网友爆料在大连火车站的北广场上,一个大概三四岁的男孩赤身裸体的跪在地上乞讨。旁边一名手持鞭子的男子自称是孩子的父亲。嘴里喊着:“不给钱就抽死这个孩子。”围观群众心疼孩子,纷纷丢下钱,然而据目击者讲这一家用这种方式赚钱已经两年了。

(责任编辑:UN936


http://news.sohu.com/20110518/n307871110.shtml


持鞭逼儿乞讨令文明蒙羞
唐榕 (本报记者)

  [事件]

  火车站站北广场,一中年男子手持鞭子,教唆脚下一个赤身裸体的3岁男孩跪地乞讨。他对围观者叫嚣:“如果不给钱,就抽死这个孩子。”这么残忍!可经警方调查认定,这个叫“老五”的男子竟然是孩子的生父。该如何救助这个3岁幼童,还真成了一个令人纠结的难题。(详见昨日本报B4版)

  今年春节前后,网友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当时很多人都认为,这些乞讨儿童是被幕后黑手控制的。然而在解救时,人们才惊讶地发现,原来一些乞讨儿童背后真正的“黑手”就是他们的亲生父母。

  当人们调转矛头开始声讨这些父母时,另一个法律问题也被提了出来,对于这些让自己亲生孩子行乞的父母,是否应该剥夺他们的监护权?正方认为,学习电影《刮痧》里美国的做法,在发现儿童处于受虐待的危险之中时,政府有权中止父母的监护权,强行带走孩子并保护起来,而虐待孩子的父母,会被判刑坐牢。但反方也毫不示弱,认为对于孩子的成长环境来说,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能够代替孩子的父母和亲人。

  一场轰轰烈烈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就这样,在一场不分伯仲的争辩中悄然落幕。但现实生活中的“持鞭逼儿乞讨”戏码仍在上演。无论“老五”如何辩解,他逼儿乞讨就是违法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法律还进一步规定,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这最后一句,不免令笔者有些泄气,因为这个“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实在让人摸不着边际。换言之,就是法律规定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只要“老五”不肯放弃监护权,他就可以随时回到站北广场,继续持鞭逼儿乞讨。

  “老五”实在可恨,但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他从东北老家带着“精神有问题”的妻子流浪到大连,虽然“持鞭逼儿乞讨”,但据知情人说,他很疼孩子,没有打过孩子,那“挥鞭”不过是做个样子给人看,多讨些钱罢了。流浪行乞,即便是在发达国家,都是无法取缔的。但社会大众对其总有一个心理底线,那就是不能容忍利用未成年人特别是幼童来行乞。因为考查一个社会是否文明,很重要的一个观察点就是要看对孩子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程度,3岁幼童被逼乞讨,是一件令文明蒙羞的耻辱事件。我们不缺乏少年儿童保护机构,社会大众也不缺少爱心,当下最缺少的恰恰是一些具体行动。
(责任编辑:Newshoo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beibei 发表于 2011-5-1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方式还维持了两年,难道就没有警察来管管。
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5-1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他们杀晚了。祖国的下一代不应该比国徽还具有尊严吗?凭什么侮辱?
 楼主|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5-19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上海月月 于 2011-5-19 12:49 编辑

“生父鞭打3岁娃光腚跪乞”事件真相“生父鞭打3岁娃光腚跪乞”事件真相
2011-05-19 11:57   来源:中新网
如果不能正常播放,请从官方网站下载插件
  前不久在大连火车站的北广场有网友发现一个三岁娃娃被父亲逼着裸体下跪,并用鞭子抽打进行乞讨。很多路人怕孩子受苦纷纷捐钱,该事件一经报道迅速引起各方关注,人们在同情孩子的同时也不免质疑,这个人是否是孩子的生父?经过进一步调查确认,这名中年男子确实是孩子的生父,并且孩子也有母亲,一家人在沈阳租了房子,平时靠卖菜为生,然而前不久孩子的父亲遭到殴打,一家人又来到这里乞讨,有附近居民反映,这家人还是很疼爱孩子的,有人出钱要收养这个孩子都被他们拒绝,到底是遭遇了什么,让他们想到虐待孩子来赚钱呢?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1/05/19/10812008.html


视频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shipin/2011/05-19/news38386.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8 13:37 , Processed in 0.029365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