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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乞儿童救助方案初步形成 流出地区将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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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の羊羊 发表于 2011-3-9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

民政部长称“高调行善”“低调行善”都有利 行善应考虑受助者尊严

昨天,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题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流乞儿童救助方案已初步形成,但尚需和多个部门共同协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还首次回应高调行善和低调行善,称都可提倡,但应妥当考虑受助对象尊严。

■救助流乞儿童

我也恳请广大公众能够参与进来,或者有些依法登记的组织参与进来,至少发现胁迫乞讨等情况可以报警、或告知民政部门。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

流乞儿童流出地将被警示

“流浪儿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这里面主要是家庭贫困的原因,也有父母离婚、父母被判刑等因素,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拐卖、胁迫、利用孩子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对于这些问题民政部现在正在研究具体的措施,由于流乞儿童救助问题涉及19个部门,因此还要和有关部门协商,初步提出来的方案涉及源头治理、分类施策、完善设施、完善法规、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

“源头治理要依靠基层政府,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要做好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窦玉沛说,对问题家庭,特别是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做好工作,必要时要依法停止或者转移监护人,来保证儿童的权益。

他透露,目前民政部通过了解已经确定了一些流乞儿童的主要流出地区,将对这些地区进行警示,对工作不力的提请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流浪儿集中区建救助中心

窦玉沛介绍,在分类施策上,对利用、胁迫、拐卖甚至残害儿童从事流浪乞讨或犯罪活动的,民政部门将配合警方加大打击力度;对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民政部门将加大救助力度,对患病的先救治后救助;对一些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被解救或转移来的,将加大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

窦玉沛说,“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将推动县级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在一些人口大县和一些流浪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100个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同时,要对现有救助机构行为矫正、文化培训、心理疏导和技能教育等方面功能进行完善。

窦玉沛表示,民政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稿),争取尽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此外,民政部将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政策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专业社会力量为流浪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

>>现场

副部长纠正记者说法

未因“打拐”遭总理批评

在发布会上,有凤凰卫视记者就“打拐”提问,温总理之前批评过民政部对民间的呼吁不作回应,并责成民政部和公安部立即采取综合措施。她语气严肃地问道:“请问,到目前为止民政部采取了哪些综合措施、如何进行管理?”

听到这个问题,窦玉沛笑着说:“首先我想纠正你的一个说法,温家宝总理批评我们对‘微博打拐’回应不够,没有这件事儿。”听到这话,坐在台下的记者们也笑了。窦玉沛说,温总理确实责成民政部对流浪儿童救助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意见,并且要向国务院作专题汇报。

■关于慈善

无论是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高调行善”“低调行善”都好

针对陈光标 (微博)在台湾“高调行善”及一些爱心人士的“隐形行善”,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行善的理念和方式既有共同点,又有个性化,所以无论是“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

“我认为他(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是具有倡导性和带动作用的。”李立国说,慈善事业有宣传就能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汇集成慈善事业发展的不断扩大的资源和强大的洪流,当然更有利于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

“只要有利于奉献自己的爱心,只要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都可以认同,都可以提倡。”李立国表示,在慈善事业中,对救助对象、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的考虑是必要的,这也要从奉献爱心体现在对象上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和设定。

慈善捐赠透明政策正在起草

“应该说现代慈善在中国的发展还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窦玉沛说,我国面临着慈善组织透明度不高、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等问题。“社会上的爱心很多,但是大家都把钱捐出来,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透明度不够,这样也伤害了一些慈善捐赠者的热情,引发了一些质疑,对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民政部正在起草关于慈善捐赠透明的相关政策,以期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将修订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我国现有社会组织44万个。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三个条例修订出台后,会从法律的层面为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和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持”。

民政部将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将一些微观层面、社会服务性质的工作和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通过购买服务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数字

30‰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窦玉沛说,民政部会同发改委已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不久将由国务院发布实施。根据规划,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和加大社区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国养老床位将达到千分之三十,这将能够达到中等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民政部正在推进利用互联网的资源建立养老服务的热线、养老服务的求助系统和救援系统,“也就是说,要建立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35% 困难群众均可获救助

李立国说,民政部将修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十二五”期间,城乡社会救助将实现全覆盖,困难群众将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低保标准将达到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以上。民政部还将探索建立低保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

民政部今后还将协调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推动建立“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的服务范围,“十二五”期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比例将达到救助对象自付费用的50%以上。民政部还将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机制。(本报记者 陈荞 图/新华社)



http://news.qq.com/a/20110309/000153.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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