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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表演背后有“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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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7-12-1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05月31日02:00 齐鲁晚报

 27日,几名幼童在济南街头卖艺乞讨。

  他们近乎残忍的表演,不时博得路人的同情。

  在围观市民的目光注视下,一个身材瘦小、衣衫褴褛的小姑娘双手倒立,嘴巴不断地向地面上一个可以旋转的铁器靠近,慢慢地,小姑娘的嘴巴咬住铁器上端,依靠嘴巴的力量倒立在铁器上。随着铁器的旋转,小姑娘羸弱的身体也开始旋转,旁边的一个男孩则敲打着铜钹吸引路人。就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之际,这样的一幕近日屡屡在济南的泺源大街、泉城路等繁华路段出现。

  幼儿卖艺乞讨

  引来市民猜测

  27日下午,记者在泉城路西头看到三名靠卖艺乞讨的儿童。其中,两个男孩看上去十多岁,小姑娘则只有三四岁的模样。为了吸引观众,小姑娘不断做出一些高难度动作,一会儿倒立,一会儿倒翻跟头,一会练软功。看到这么小的孩子受这种苦,众多围观市民唏嘘不已,不断有人将钱、水果送到孩子面前。

  小姑娘翻完跟头,一位女士从包中掏出了几块糖果,充满爱怜地放在小姑娘手中,小姑娘一边叫着哥哥,一边将糖果塞进旁边男孩的兜里,男孩则拿着其中的一颗放到她的嘴边……看到这,围观者一阵心酸,一位年轻的妈妈更是控制不住,流着眼泪快步离去。

  众多市民在对这三名儿童表示怜悯的同时,对他们的身份也议论纷纷:“哪家父母能看着孩子受这种罪,只看这些孩子就知道不是一家的,肯定是个团伙。”记者注意到,在这三个孩子的西侧不远处,还有两个孩子也在乞讨。表演过程中,其中一个男孩不时地钻出人群,在外围转一圈再回来,继续表演。旁边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这些孩子乞讨所得,都被一个大人收走了。

  这帮孩子是否被人控制?为了弄清真相,记者始终远远地注视着这几个孩子。记者看到,这些孩子的工具非常简单,除了一辆代步的三轮车,就是几件简单的表演器械。当天,在从19时许到21时近两个小时里,三个孩子一直辗转在泉城路西头几百米的范围内表演。21时许,看到泉城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三个孩子收了摊,坐在路边玩耍了一会儿后,骑着三轮车向西离去。

  他们来到共青团路时,看到回民小区食客正多,三个孩子又停了下来,在烧烤摊前继续乞讨。三个孩子表演一会儿,玩耍一会儿,始终没有离开北侧几个烧烤摊。不久,在泉城路表演的另外两个小孩也来到了这里,两帮孩子会合后,在路口玩耍起来。

  23时20分,他们五人又来到经四路人民商场前。其中三个孩子拨弄着路边一台自动售货机,另一男孩带着小姑娘来到一烧烤摊前,小姑娘端着碗,开始讨要食物。记者假装吃烧烤,也坐在那里。这时,小姑娘走了过来,简短的对话中,小姑娘告诉记者,自己三岁了,家是河南的。但当记者问她跟谁来的时,小姑娘警觉地看了记者一眼,不再讨要食物,扭头转向了其他食客。

  为了躲避跟踪

  绕城转来转去

  凌晨零点,小姑娘趴在三轮车上睡着了。这群孩子开始向西行驶,而且明显加快了速度,其中一名男孩则不时地回头张望。

  记者乘车远远地跟在后面。零时30分,两辆车停在了经一纬六站牌下。两分钟后,北面驶来了一辆机动三轮车,车身用帆布篷着,后面挂着帘子,车上下来两个人,快速将三轮车搬上了机动三轮车,孩子们也上了车。机动三轮车开动后,车上的人异常警觉,车篷内的男子不时探出头来,观望后面的情况。每到一个路口三轮车几乎都要停在路边,车上的人探出头来观察几分钟,再继续前行。

  记者一路跟随,先后沿经四路、纬十二路上了经十路,在经十路玉函立交桥下,三轮车重新绕了回来,在经七纬十二路口,三轮车拐上了经七路,在经七路杆石桥,三轮车再次绕了回来,驶上纬二路,沿纬二路、经一路、纬十二路驶向张庄路。

  一路走走停停,28日凌晨2时30分,在城内绕了整整两个小时后,三轮车拐进了张庄路与二环西路路口附近一处空旷地,终于停了下来。

  每天早出晚归

  凌晨露宿街头

  空旷地内,一辆同样的机动三轮车已经停在那里,两车会合后,里面传来了一阵说笑声。记者注意到,空旷地为一片刚刚拆迁完的建筑垃圾场,外面拉着一道高高的围墙,东侧是一居民小区,小区门口有一个通往空旷地的小门。记者从小门外看到,车上的人下来后,一边交谈,一边开始收拾铺盖,随后便睡在了三轮车旁边的露天空地上。

  记者在空旷地东侧的小区值班门卫处了解到,两辆车是25日晚上开始停在这里的。车上共十多个人,大部分是孩子。两辆车每天早出晚归,早上五六点钟就起来,直到下半夜才回来。一位门卫说,这些人看上去像是走江湖卖艺的,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看上去挺惨的。据他介绍,每天起床后,这帮小孩还要练上一会儿功,所以他对这帮孩子印象比较深。

  乞讨团伙突然失踪

  可能辗转周边城镇

  28日,记者再次来到孩子们近两天一直出没的泉城广场周围,寻找这帮孩子的身影,准备进一步了解几个成年人和这些孩子的真实身份。但奇怪的是,记者找了整整一天,几乎转遍了省城的大街小巷,始终未能找到这帮孩子。

  难道他们已经离开济南?29日凌晨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张庄路与二环西路路口,然而空旷地内已空无一人,孩子们不见了!旁边门卫告诉记者,28日早上,这帮人起得特别早,4点多钟,两辆车就一同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这些孩子现在会在哪里呢?连日来,记者转遍了省城的繁华路段,却始终没能找到这帮孩子的下落。市民谭先生说:“我一看孩子的表演就感觉他们不是跟着父母出来的,哪家的父母能看着孩子受这种罪?几个孩子表演的惨状,到现在还在我眼前浮现,希望他们能早日回到父母身边。”有市民认为,这些孩子乘坐三轮车表演,很可能会边走边乞讨。在济南呆了两天后,有可能已经离开市区,辗转到了周边城镇。

  记者希望看到这帮孩子或者知道孩子下落的读者能与本报或者公安部门联系,进一步了解这个乞讨团伙的真相。本报记者联系电话:0531—68860638。

  相关链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6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强调了对未成年人成长有特殊重要性的受教育权,明确了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这一总原则。

  19部委联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团中央等19个部委联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该行动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校园安全、家庭监护、自我保护、义务教育、禁止童工、食品用品安全、医疗保障等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完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保障。

  公安部门表示:

  组织未成年人乞讨违法

  对于组织儿童卖艺乞讨的行为,山东省蓝孚律师事务所陈旭峰律师表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禁止“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并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

  公安部门表示,组织未成年人表演、乞讨,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存在雇佣、胁迫、拐骗未成年人乞讨,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公安机关一旦接到市民的投诉,会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处理。市民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及时跟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处理。


文/本报记者 戚淑军  片/本报记者 周青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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