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音:普通话
家庭居住地的地理环境:无其他明显地理环境特征
其他资料:1、2010年6月家人已在湖南永州东安县城关派出所报案
2、2010年家人接到当地派出所电话,说接到湖南永州东安县警方的电话其儿子李树剑在湖南永州东安县一个小商店买东西不给钱,把自己的身份证扔给这个小店就跑了,现在其儿子的身份证在湖南永州东安县城关派出所,家人立即赶去并咨询小店老板,小店老板说根据其神情应该已患有精神病。
失踪经过: 失踪人2009年7月12月在南昌市辛家庵公交总公司修理厂当学徒工,2010年元月成为该修理厂正式职工,并一直在该修理厂正常上班直至2010年6月26日,2010年7月1日修理厂询问失踪人家属何时销假返岗上班,家属才发现2010年6月26日起失踪人既未上班亦未休假。
失踪过程:
经本案另一当事人李翔(与失踪人李树剑同属广福镇墟村小组村民、深圳湛江中等专业学校同学)在南昌县广福镇派出所做询问笔录所述,2010年6月底,李树剑是被朋友万小洁(李树剑、李翔均是在2008-2009年在深圳上职业培训课期间与江西省余干县人万小洁认识的)叫到广西省来宾市找工作的,去了以后再碰见的同学兼老乡李翔,去了以后并未找到理想中的工作,便在2010年7月初的一个傍晚,李翔和李树剑在来宾市坐上了回南昌市的火车。第二天凌晨五点多时,李翔睡醒后发现李树剑不见了,在火车上四处寻找李树剑未果,询问该列火车列车员,列车员说行驶途中经过湖南某一车站的时后见有一疑似失踪人李树剑的人下车。同年7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一昌河司机打电话到南昌县广福镇派出所报案:李树剑手持一张本人身份证及100元人民币在东安县城公交车西站买水喝,神志看似不清。当夜家属便驱车赶往当地,与报案司机取得联系,从报案司机手上拿回了失踪人身份证,但未见到失踪人本人。至此,家属再未得到过失踪人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