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3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一处骑楼出现6月大的男婴,由于小三妈妈无法照顾,只得放在大老婆家门,但对方不领情直接报警;她事后被依“遗弃罪”告上法院,但法官无法得出有罪心证,判无罪。 根据《苹果日报》报道,苏姓女子2015年6月与男子婚外情生下男婴,但无力扶养,同年12月凌晨12点多将孩子抱到大老婆家骑楼;不过,对方一看到婴儿马上报警,表示“这是先生和外遇对象生的婴儿”。她供称,身体不舒服无力照顾小孩,而且男子又因毒品案勒戒,情急之下想到男子曾说,可请大老婆帮忙照顾,当时也获得大老婆同意。 对此,大老婆坦承,苏女曾住在南部婆家一阵子,当时也做过类似的承诺,但被苏女拒绝。 面对遗弃的指控,苏女强调,当天放完婴儿之后,躲在一旁观看,等到确定进屋后才离开。法官认为,婴儿穿戴整齐、随身有日常用品,并无遭草率对待,而是主观地认为大老婆能给更妥善的照顾,因此,无法得出有罪心证,判无罪。http://www.huaxia.com/xw/twxw/2017/03/5234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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