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順德區公安局聯合東莞警方通過DNA幫助“走失”11年的兒童駱文杰尋回親生父母,小杰一家雖已大團圓,但是,事情並未結束。當年3歲的小杰到底是怎樣“走失”的?這11年來又是怎樣流落到2個養父母家中?為了追蹤真相,順德警方通過連日來的循線追蹤查出真相。原來,當年小杰不是走失,而是被拐了。警方在尋回小杰后,用了6天時間便將11年前拐賣小杰的真凶緝捕歸案。 1月6日,打拐專案組的民警根據駱文杰的零散記憶,在河源市找到了收養小杰的第一任養父母陳某夫婦,通過向陳某夫婦了解查清,陳某當年就是向駱文杰第二任養父廣西籍的石某以一萬元的價格收養的。
獲悉這一重要線索后,專案組民警馬上奔赴廣西與廣東兩地展開追蹤摸查,於1月10日下午18時,民警在東莞市麻涌鎮一工地抓獲涉嫌拐賣兒童的嫌疑人石某(男, 45歲,廣西人)。經審訊,嫌疑人石某交代了駱文杰被拐賣的過程。原來,石某早年離異,2005年2月,石某的另一名同案犯在順德區均安鎮誘騙了3歲的駱文杰后,同年在河源找到了合適的買家陳某夫婦,石某以妻子離異、撫養不起孩子為名將駱文杰以一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河源的陳某夫婦,2013年,河源的養父母又聯系石某讓其領回孩子,石某又索要了4000元戶口遷移費后將駱文杰帶到東莞打工。
目前,嫌疑人石某因涉嫌拐賣兒童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案犯正在進一步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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