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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90后女子寄养3岁儿子后失踪 疑因再生女无力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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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6-10-14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岁的轩仔正在妈妈以前租住的临时房楼道口张望着什么。

  将孩子寄养在陌生人家是小说里的常见情节。然而,近日这一幕却在白云区棠涌村上演。两年半前,来自湖北的90后妈妈李小红(化名)将儿子轩仔寄养在“老乡”李叔家,每月支付2500元,每隔一段时间前来探视。然而,自从今年8月份小红抱着一个女婴来探视儿子、并请求代养女婴被拒之后,她竟然失联了。李叔家境并不宽裕,在苦寻多日未果之后,李叔夫妇向媒体求助。“即使两个月工资不要,也希望她来接走孩子。”他们说。
  文/广州日报记者秦松
  图/广州日报记者李波
  白云区棠涌村旧书店老板李叔夫妇,替三岁养子轩仔寻找亲生妈妈:
  “轩仔妈妈,你快回来!轩仔在等你。我们知道你有苦衷,却还是很爱孩子。有困难你说出来,我们心里也好受一点。不要丢下轩仔不管,他需要妈妈。
  轩仔爸爸,你在哪里?请快出现,一起解决问题。”
  “不要摸,有电!”在棠涌村一间小小的民房中,李叔大声制止旁边正爬上椅子,站起来要触摸插座的轩仔,但轩仔毫不理会。李叔把他抱下来之后,他又爬了上去。看着这个年仅三岁的小调皮,李叔有说不完的烦心。两个月前,轩仔妈妈最后一次出现后便失去了联系,打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抚养金也不给了……
  三年前90后妈妈寄养男婴
  这一切要从三年前说起。
  李叔是湖南人,今年40多岁,开旧书店开了20年,用从废品收购站论斤买回的书攒出一家小书店。2013年,23岁的小红来到这里,逐渐成为小小旧书店的熟客。“那时候她老是来我店里看书,也不买,每天一大早来,一直看到下午5点。”当时她还带着一个婴儿,正是轩仔。看到婴儿可爱,李叔夫妇都很喜欢。听说小红是湖北人,双方还说也算半个老乡。2014年3月,小红提出希望将轩仔寄养在李叔家,每个月支付2500元。“我们看她很可怜,一直都是一个人,没有人帮忙带孩子,就同意了。”李叔说。
  变故
  探视越来越少
  两月前突失联
  寄养的第一年,小红支付抚养费都很准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看孩子,还带些衣服、玩具。直到最近一年,情况发生了变化。
  “今年她给钱越来越不准时了,来看孩子的次数也少了,有时候一个月才来一次,有时候来得很晚,小孩睡着了,她看一眼就走。”李叔说,算起来孩子已有将近半年没见过妈妈了。更奇怪的是,此前小红付款是现金,最近却是打到银行卡,而且是三个人分开付。“看起来是凑的。”
  失联之前,小红一直住在棠涌村一家临时公寓,离李叔家并不远。“8月的一天深夜,小红抱着一个女婴过来,希望我们能抚养女婴。我们家里其实比较困难,就没有答应。后来她走了,从此没有再回来,打电话也不接了。”让李叔印象深刻的是,当晚她看起来很瘦,脸色白得吓人。“我猜她再次怀孕后没法工作,所以没钱抚养两个小孩了。”李叔说。
  担忧
  孩子若受伤责任大
  黑户小孩无法入学
  那次之后,李叔夫妇再没见过小红,无亲无故的一个孩子扔在这里,他们急了。“今年3月,我的书店不挣钱已经关了,现在只能每晚骑电动车拉客找钱;我老婆没工作,家里还有个儿子在念书,实在是负担不起轩仔。”
  为了省钱,李叔家租了一楼,将房子隔成上下两层,一层是他儿子的房间和客厅、厨房,二楼则是夫妻俩和轩仔的住处。上月的一天,李叔正在做饭,轩仔自己爬上阁楼,从楼梯滚了下来,头部缝了三针,差一点就伤到眼睛。这是李婶找到工作的第一天,他独自一人在家照顾轩仔,没想到这一折腾就花了近300元,还吓出一身冷汗。带着孩子,李叔也不能放心去干活,“为了多挣点钱,我晚上10点多才出门,第二天凌晨四五点回家,刚躺下没多久,孩子就醒了,我根本睡不了。”
  有件事更坚定了他们把轩仔送回母亲身边的想法。“每天我都会带轩仔去外面玩,他看到幼儿园里的小朋友,羡慕得不肯回家。”李叔说,孩子现在没有户口,如果不回到母亲身边,以后上学也是个问题。
  寻人
  苦寻十多天未果
  夫妇俩紧急求助
  最近十多天,李叔夫妇开始苦寻小红,却一直没有音讯。“我们给她打电话打不通,给她发信息又不回,去她之前租房的地方找,发现她已经搬走了。”随后,他们将此事反馈至居委、派出所等,还向媒体求助,然而截至昨日下午记者发稿时,还是未能见到小红本人。
  “昨天下午3时左右,她发来微信说晚上要把孩子接走,结果还是没来。我猜她可能遇到经济问题了,我还特意提出不要这两个月的钱了,她还是没有回复。”李叔说。
  李婶则表示:“如果她有困难,跟我们说一声也好。我们希望她能早点过来将孩子接走,给轩仔一个正常的家,毕竟这样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他们夫妇认为,小红肯定有苦衷,“其实看得出来,她还是心疼孩子的,我们说天冷孩子没衣服穿时,她会很快买了送过来。”
  昨日上午,根据李叔的指引,记者找到了此前她曾住过半年多的公寓。一位公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8月底小红就搬离了公寓。他说,她住在这里时,每天晚上九时多出门,早上四五时才回来,有时在房间里一待就是几天不出门。7月份有一天,小红出去时工作人员听到房里有婴儿哭声,打开门一看,真有一个很小的婴儿。
  公寓旁一间小卖店的店主彭女士说,7月份小红曾让她帮忙照看这个女婴七天,说是朋友的小孩。“原本她说每晚会来把孩子接走,结果每晚都没来接,后来约定一个星期的时间到了,我们说了很难听的话才逼着她把孩子带走了……”
  让李叔和一众街坊诧异的是,虽然带着两个孩子,但小红总是一个人,家人、朋友都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果还是这样的情况,即使她接回孩子也养不了。”3岁的轩仔有两年半的时间都跟李叔夫妇相处,他们对轩仔的未来也很不放心,希望能找到孩子的父亲,与小红一起解决难题。
  律师:
  母亲的行为涉嫌遗弃
  针对此事,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律师认为,寄养轩仔的小红与李叔夫妇是契约关系,在小红没有履约时,李叔夫妇对轩仔没有抚养义务。
  “我认为轩仔的妈妈是一种遗弃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受到处罚和训诫。出现这种情况后,李叔夫妇可以选择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尽快找到母亲将轩仔接走。在没找到母亲时,则应该由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介入,如将轩仔送到儿童福利院等。如果李叔夫妇仍愿意代为抚养,相关部门应向他们支付费用。”其称。
  对于律师的建议,李叔也表示:“我们的家庭确实有困难,如果相关部门能给我们补贴一些,我们也愿意临时带一下,但时间不会太长。”
  如果轩仔妈妈真的出现经济问题无力抚养,可否让人收养呢?对此,郑子殷表示,收养要按照收养法执行,满足相关条件才能进行收养。另外,收养必须符合程序,因为这会涉及孩子入户等问题。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http://gd.sina.com.cn/news/s/2016-10-13/detail-ifxwvpaq1127595.shtml?from=gd_cn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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