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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深圳可率先立法 防止拐卖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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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6-2-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商报讯】(记者 管亚东)“实践中,一些重度残疾或大病婴童,因无钱医治,很多被父母主动遗弃,这类儿童在弃婴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父母主动将DNA信息入库的概率几乎为零。”在市“两会”上,政协委员张斌介绍说,以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为例,近几年平均每年新接收的弃婴(童)数量为100人左右,所有入院儿童都按照有关要求采集儿童DNA数据并入库,但是截至目前,通过数据库比对找到父母的仅1例。
张斌委员建议,深圳市率先立法,明确新生儿DNA采集范围、采集方式、保密程序等内容,对DNA信息库的管理要明确DNA采样、分析、建档、强制采样执行程序、采样对象、样本的保留与销毁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要加强隐私保护,既确保新生儿的 DNA信息“无疏漏、无差错”,又要严守DNA信息的应用、管理和使用纪律等,解决隐私保护和遗传监管的问题,保证当事人基因隐私的安全。
推动建立新生儿DNA信息库,更要构建和完善相关保障体系,特别是健全残疾和大病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残障儿童家庭津贴制度。残障儿童家庭普遍面临沉重的经济负担,完善相关救助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家庭经济负担过重而抛弃残障婴儿、儿童的事件发生。
http://szsb.sznews.com/html/2016-02/05/content_34573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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