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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李诗如)横县被拐女孩获解救仍未找到亲属 望市民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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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5-9-2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呈开)日前,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广告平台第一批公布了284名被公安机关解救的孩子。其中一个名叫李诗如的女孩被拐卖地为南宁市横县,其于2006年9月27日被警方解救,目前在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从被解救至今已经过去近10年,李诗如的亲人仍未找到。中秋节将至,李诗如能否找到亲人,一家团圆?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横县公安局。该局回应称,目前正在查找有关李诗如的资料。

  据了解,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并签发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后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收到该证明后,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应当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

  那么,如果孩子先是被收养了,后来又找到了孩子的亲生父母,怎么办?据介绍,公安机关查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查找到该儿童的,如果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且经公安机关确认该儿童确属于被盗抢、被拐骗或者走失的,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如果是亲生父母卖孩子,或者遗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成立的合法收养关系不受影响。

  记者了解到,李诗如2006年9月27日被警方解救时,身高49cm,解救时体貌特征为脸色红润、圆脸、大眼睛,福利院接收时着装为白底橙色碎花长袖上衣及长裤。近10年过去,李诗如的亲人仍未找到。中秋节将至,请大家帮忙提供线索,让李诗如与亲人团圆。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 ... f745-13623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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