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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专家称重男轻女观念是部分儿童被拐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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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女婴宁 发表于 2009-10-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0月29日央视《新闻1+1》播出《打拐,寻家》,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从昨天开始,本台新闻频道就一直在滚动播出公安部打拐专项行动中被解救出来的60个孩子的信息。60个孩子的背后就是60个破碎的家庭,好在我们今天下午得到了一条好消息,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父亲,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今天从贵州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就在几个小时前,华国抗和他的父亲已经进行了单亲认定,也就是说他找到了亲生父亲。

  39号,这就是网站上华国抗小朋友的寻亲编号。就在今天,他将幸运地离开这份60人的名单,然而剩下的59个孩子,现在却没有小国抗这么幸运。

  张国胜是去年4月以38000元的价格被枣庄大兴村村民从人贩子手中买来的,虽然之前就几经倒手,但买来时,他才刚出生一个月。由于小国胜无法知道自己的身世,这也为警方解救后的寻亲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随着近日警方公布未查明生源的被拐卖儿童信息,从27日到昨天晚上,警方联系人刘文涛已经接到了十多个遗失儿童家长从各地打来的咨询电话,然而最后都被一一否定了。

  和张国胜同样可怜的是编号15号的一位小男孩,当年,他和其他11名孩子被人贩子从东莞拐卖到潮州,随后被警方解救。

  警方:

  不要哭,不要哭,为什么哭呢?你们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哭什么呢?

  解说:

  如今,五年的时间过去了,这期间已经有9名被拐儿童都先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他和另一名小朋友仍然还在等待。

  梁国沛(东莞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可能当时我们数据库里面失踪儿童父母的DNA采集不完善,造成了我们库里面可比对的资源不充分,造成了这15号儿童找不到亲生父母。

  (资料:10月29日新闻)

  主持人: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在接受本台记者专访的时候指出,今后公安部还将会陆续公布已解救的未查清生源被拐儿童的信息。

  解说:

  竭尽全力,为了让被拐的孩子们和亲人团聚,当华国抗和父亲相聚的温馨场景还停留在我们脑海中时,其他生源不清的孩子他们能否找到回家的路,关注的背后是我们更多的期待。

  主持人:

  看完这个短片,人们很本能的就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被拐的孩子大多数都是来自什么样的家庭?

  张文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从很多案例来看,实际上我们说这个社会中有一些家庭我们可以归类为是高风险的家庭。比如说有的是单亲,有的在城市里忙于生计的农民工家庭,或者还有的是事实上已经没人监护的这种未成年人所在的家庭。这样一些家庭因为缺少监护,这种孩子就更容易被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下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的主任陈士渠。

  陈主任,您好。

  陈士渠(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

  你好。

  主持人:

  刚才我们通过短片了解了,60个孩子里面已经有一个孩子找到了自己的家属,父亲,还有59个孩子没有找到,这什么原因呢?

  陈士渠:

  是这样,生源不名,其中一个原因是被拐儿童往往被人贩子多次转手倒卖,一旦其中一个环节没有查清,或者人贩子抓不到,就是断线了,即使解救了被拐卖儿童,也难以顺线追查,找到他的亲生父母。另外一个原因,是在打拐的DNA信息库中,也未能比对他的亲生父母。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DNA信息库,如果说建立了DNA信息库的信息越多,是不是越有利于孩子找到自己的家庭?

  陈士渠:

  是这样的。

  从理论上讲,建立打拐DNA信息库是确认被拐儿童生源的最好的方法。但是它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所有的失踪和被拐儿童亲生父母的DNA信息,还有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的DNA信息,都必须采集入库,这样所有的拐卖儿童案件,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可以侦破的,所有被拐儿童都能确定生源。但是在实践中,血样应采尽采还存在一定困难,所以我们这次把一些未比对的被拐儿童的信息公开发布,作为一个辅助的手段来供被拐儿童家长辨认。

  主持人:

  那现在这个DNA信息库建设的是一个什么样子?

  陈士渠:

  目前我们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里面已经存集了有几千人的DNA的信息,我们还在要求各地都要把应采尽采这些血样都要采进来,然后让它发挥大的作用。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信息库里边有几千人,那么现在准备找自己的孩子,孩子找父母的,现在这样的数字又是多少?

  陈士渠:

  这个我需要到时候再核查一下。

  主持人:

  这还是不成比例的,是吧?

  陈士渠:

  对,我印象中大概是有三千多个父母的,还有三千多个孩子的信息。

  主持人:

  那就是和需要找自己孩子的这些没有进入信息库的相比,这是一个什么比例?

  陈士渠:

  应该说,还有一些信息还没有采进来,我们在要求各地都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把这些该采的信息全部采集进来。

  主持人:

  非常感谢陈主任。

  刚才我们说到,有一个孩子找到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说,这些没找到的孩子他们被解救了,解救他们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们继续受到伤害。但是如果找不到父母的话,那接下来他们会面对一个什么样的境况?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10-30/0256189369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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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狐女婴宁 发表于 2009-10-3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分析儿童被拐卖具体情况

张文娟:

  我觉得这里面还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找到父母的,如果本身父母就是出卖这个孩子的,或者父母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的,本来就有严重的问题的,那这个孩子是不是一定要回到父母那儿去。这个可能现在根据有关的制度,我觉得也应该有一个追踪。如果说父母是严重不称职,是出卖孩子的,那可能需要有一个剥夺监护程序,重新来寻找合适的家庭。

  还有一部分,就是刚才您提到的,如果找不到的话,怎么办?现在一般是把孩子放在福利机构,由福利机构来代养,这个期间在慢慢寻找父母,如果找找父母再回到家庭,找不到父母,现在就存在一个立法的问题,就是可能有些孩子长期都在等待中。

  回到了你刚才说的问题,实际上解救了,因为儿童在成长期间,他需要一个安全的、依赖的环境,这样孩子是长期处在一个监护待定的状态。现在如果下一步往下走的话,从立法的健全来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参考,比如说弃婴的这个程序,应该有一个宣告监护结束的这样一个程序。这样进入到国家监护才可以为他(提供保护),就是由社会福利机构为他寻找新的家庭,进入到新的家庭监护里面。

  主持人:

  张主任,你看被拐卖的儿童有些是被买的,为什么被买呢?是因为这个家庭里面缺孩子,或者特别缺男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这样的家庭,是这样买来的孩子视如己出,而又被公安部门解救了,他们被解救以后,会进到福利院,对孩子来说是一种什么样的选择?

  张文娟:

  这里也有这种说法,有的说为什么不让这个家庭继续抚养这个孩子呢?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本来这个孩子进入到这个家庭,他是靠一个违法的关系进入的。我觉得从儿童最大利益的角度,可以选择将来再让这个孩子暂时由这个家庭代养,但是必须经过一个程序,也就是解救之后,应该是先宣布到福利机构代养,然后福利机构再寻找寄养家庭。寻找寄养家庭的时候,可能因为这个家庭原来跟这个孩子建立了一定的关系,可以由这个家庭来寄养这个孩子。

  为什么要经过这样一个程序?就不能让一些家庭意味着说,只要我买了孩子,我对他好,我就还可以一直拥有这个孩子。这样其实对打击贩卖,对打击收买是不利的,所以必须要经过这个程序,然后说这个孩子是违法的,这已经被解救了,他属于现在由国家暂时监护。只不过考虑到儿童最大利益的保护,你跟他建立了稳定的关系,我要再重新给他寻找家庭,可能他也是陌生的,所以先由你来代养,我觉得这个是可能的。

  主持人:

  我倒是觉得这是一个两难的处境,因为不管对买孩子家庭,还是对孩子来说,下一步怎么走都很难。

  张文娟:

  对。一个是预防的问题,再一个就是及时解救,不至于让这个孩子跟这个家庭建立一个长期的稳定关系,跟原来的家庭长期隔离。这样的话,即使他再回到这个家庭,我觉得这些个孩子也需要一个心理的康复,否则的话,他跟原来的亲生父母可能不能建立起很亲密的这种感情关系,会影响他一生的幸福。

  主持人:

  卖孩子,是因为有一个买孩子的市场,那么在2007年的时候,我们的记者曾经对这个买孩子的市场做过一个调查,我们来看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这个编号为15号的孩子,当年是被一个叫胡海平的人贩子同东莞拐卖到潮州的,当年许多失踪男童就是经她的手被卖到了潮汕的农村。

  记者(柴静):

  如果在这个村庄里面,大家都知道这家的孩子是买来的,是拐卖的,这家人会受到指责吗?

  胡海平(服刑人员 拐卖儿童罪):

  不会。

  记者:

  他会觉得羞耻吗?

  胡海平:

  不会。有什么羞耻,家里没儿子就买一个儿子的,家里多一个人,不会的。

  解说:

  两年前,胡海平在狱方的感召下,曾主动回忆出两个新的买方线索。然而警方去解救孩子时,这家的男主人恰好去逝,买来的孩子正披麻带孝。为了避免刺激孩子激发群体事件,警方放弃了行动。而当记者再去的时候,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而且大多数的村民都仿佛在捍卫着一个共同的秘密,对所有外来者说“不知道”。

  村民:

  不知道。

  村民:

  不知道。

  解说:

  记者几经周折,在当地的祠堂找到了一个德高望重的族长。和胡海平一样,这位族长也认为,谁家买个儿子是很正常的事。

  广东汕头市贵屿镇莲堤村 族长:

  可以,我们这里可以的,没有男孩就不行。

  记者:

  怎么不行啊?

  广东汕头市贵屿镇莲堤村 族长:

  没有后代啊。

  记者:

  女孩也是后代啊。

  广东汕头市贵屿镇莲堤村 族长:

  你要嫁出去,怎么能说是后代呢,你不生男孩,没有人叫你去计划生育,你生十个八个都不去管你,没有后代(难道就叫你)死掉啊。

  记者:

  几十年之前,中国人可能是这么想的,现在还这么想吗?

  广东汕头市贵屿镇莲堤村 族长:

  几千年的事,不是几十年啊。

  记者:

  您觉得改不了了?

  广东汕头市贵屿镇莲堤村 族长:

  改不了,传统下去是改不了。

  解说:

  在那次采访中,记者见到了唯一一个被拐的男孩和他的姐姐。

  被拐儿童:

  我被别人卖了,不知道在哪个地方,被一个人骗买东西的,他说他被抱来的时候很生气。

 楼主| 狐女婴宁 发表于 2009-10-3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对收买儿童处罚相对较弱

记者:

  他说的时候你难过吗?

  被拐儿童:

  有一点难过。

  记者:

  你听了难过吗?

  被拐儿童:

  也很难过。我爸爸说一定要买个男孩,他说他在那里,有几个孩子在那里,我爸爸自己挑的,挑一个,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买男孩,也不知道。

  记者:

  他们告诉我说,他们特别需要一个男孩,那你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被拐儿童:

  随便他们,我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要管这么大(的事)。

  记者:

  你有点生气,对不对?

  被拐儿童:

  是有点生气。

  主持人:

  说到有买才有卖,有卖就有买,对于卖孩子最高法律可以处罚到什么程度?

  张文娟:

  死刑。

  主持人:

  如果买孩子呢?

  张文娟:

  其实我们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包括四种行为,包括你接收、收买、中转、运送这都是。但是从我们现在刑法的规定来看,收买的这一块处罚相对是弱的。

  主持人:

  最高可以罚到多少?

  张文娟: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也就是最高是三年。

  主持人:

  那就是非常不成比例。

  张文娟:

  非常不成比例。另外,如果你不阻碍解救,你没有虐待行为,这个可以不追求刑事责任,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实际上为什么存在这么大的一个买方市场?我觉得一方面可能就是在我们刑法的处罚力度上。另外,我从这个片子中也能看到,实际上公民的一种意识,传统的观念也是一个方面,但是你再往前追的话,你会发现,买孩子的大部分在农村地区。

  主持人:

  为什么呢?

  张文娟:

  我个人的理解,大家还是对未来,对老年的一个担忧,就是养儿防老的那样一个意识。实际上从大的社会的制度构建来看,保障制度与这个问题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将来每个人都有一个很好的养老制度,他可能就会觉得男孩女孩这种区别不是那么重要了。你看城市里现在慢慢的意识就在改变。

  另外,我觉得可能将来还应该有一个制度,就是我们基层的,村委会、居委会,他们离得我们这些家庭最近,我觉得这样应该有一个举报制度,这样会最先发现这些事。

  主持人:

  张主任,我们刚才说的是中国的情况,我们中国买孩子最高才是三年,在国外如果说是买孩子,有可能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法律的惩罚?

  张文娟:

  不同的国家可能也不一样,但是比如说有些国家可能你收买和贩卖是一样的,就是一样的一种处罚,有的也罚得很重,有二十年,有十年、八年。但是不同的国家不太一样。

  主持人:

  像我们这么轻的,有没有?

  张文娟:

  我们相对比较轻的,在其它国家对收买人的处罚上。

  主持人:

  我们国家未来有没有可能就是把买孩子的这一方的惩罚也相应提高?

  张文娟:

  我觉得将来是存在这样一个立法空间的,将来可以提高。但是因为恩我们国家跟很多国家在贩卖儿童这一块有一个比较大的区别,我们可能收养的这块比较多。因为有些国家可能贩卖儿童可能主要用其它的、更恶劣的形式,考虑到这个现状,可能也是咱们刑法处罚性对低的原因。我觉得从将来打击犯罪的角度来看,或者从打击买方市场的角度来看,应该有这样一个可以提高的空间。

  主持人:

  接下来再关注一下那些丢了孩子的家长到底因为什么原因,又在什么场合下才把自己的孩子丢了呢?

  (播放短片)

  解说:

  这个名叫聪聪的6岁男孩是“宝贝回家”网站帮助解救的第63个被拐儿童,经查证,他来自缅甸,亲生父母均已经死亡,现在还在医院等待接受手术治疗。这家成立于2007年的公益网站,如今已经有一万四千名左右的志愿者分布在各个城市,他们会将自己所在城市的流浪乞讨和被拐儿童的信息发布在这个平台上,从而为警方提供线索。

  张宝艳(“宝贝回家”寻亲网理事长):

  我们现在就是说有几个联系机制,包括现在如果要是说有这个失踪儿童,在我们网站上登记了,我们马上就可以转给公安部,公安部再把这个资料再以部里的督办的形式再转给基层。另外,有什么线索,我们也是马上转给公安部。

  解说:

  今年4月27日,公安部甚至专门邀请了来自吉林、广东、北京等地的“宝贝回家”协会的志愿者共同座谈,为今年专项打拐斗争出谋划策。

  张宝艳:

  现在公安部也要求各省打拐办,各市打拐办每个地区都得有一个与“宝贝回家”的联络员,就是说有一些这样日常的合作机制

  解说:

  长期的跟踪,协助公安部门破案的经历,也让张宝艳和志愿者们对于拐卖儿童犯罪的新动向有着自己的体会。

  张宝艳:

  应该说,还是很多家长疏于防范,可能特别像一些进城打工的这些农民,不送到幼儿园,或者说自己在与面玩,甚至说有的家长,可能是说走路,自己在前面走,孩子在后面跟,这个时候可能疏忽大意都给人贩子可乘之机。

  张志伟(“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法律顾问 律师):

  很多时候我们也遇到一些情况,包括一些案例里面,他自己可能在那里成天打麻将,他也不管孩子,孩子在外面就成天自己在那儿玩。这种情况下,岁数又小,辨别能力又差,他就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

  解说:

  过去两的年间,共有3000名走失和被拐儿童的父母,在这个网站上登记被拐信息,至今大多孩子依然杳无音讯。

  主持人:

  其实刚才短片里面说的是几种情况,一种是父母的确是平时疏于管理了,大意了疏忽了。还有一种比如说农民工,农民工的父母,他们有这个心,但是没这个力。比如说他们很想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但是到了学龄,到了幼儿年龄,他们没办法送进去。除了他们作为父母要承担对孩子这种监护权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一方要分担父母的这个监护?

  张文娟:

  就像我们片子里看到的,有些孩子是因为父母疏于照顾,像这种的话,我们将来可能通过家长教育来提高他们的意识。还有一些孩子可能就是因为我们其它的一些配套制度没有跟上,比如像你刚才提到的农民工子女的问题,他在城里打工的时候,父母忙于生计,可能没有时间照顾他们。另外,我们看到,现在他们没有一个去处,就是除了父母,实际上可以还有一个替代照顾,但是现在因为我们的学前教育是非常昂贵的,所以很多孩子进到幼儿园或者托儿所这样一个更安全的环境,这也是导致他们的(失踪)。另外,还有一些孩子,可能他事实上已经无人监护了,但是现在我们的国家监护早期干预没有跟上,导致有些孩子就成了一个无人监护的状态,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对象。

  主持人:

  就像刚才我说的,比如说孩子的监护权,父母是当然的,天然的,但除了父母,比如说农民工父母,当他们自己有一些东西客观的确是做不到的时候,还应当有哪一方面的力量可以帮助他们共同分担?

  张文娟:

  根据我们国家的监护制度来说,父母确实是第一顺序的,但是实际上,我们说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也是民族的。那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很多国家可能会有政府来帮助家庭,提高父母养育子女的能力。再一个当家庭遇到困难的时候,政府应该提供各种的帮助。还有一个就是在家庭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政府应该出钱干预,这样总的一个目标就是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

  主持人:

  所以,要是解救这些被拐的孩子也不是说单纯一个解救的问题,还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10-30/025618936975_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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