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午,一市民路过团城山某医院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一个婴儿。由于天气炎热,婴儿已经奄奄一息,该市民立即报警。 下陆公安分局治安巡防三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看,婴儿身上没有任何身份信息。事发地车辆无法进出,为防止意外,民警立即抱起婴儿跑步几百米赶到医院,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医护人员一眼就认出了这名婴儿。 原来,这名婴儿就是当天上午刚刚在这个医院出生的,因为早产,身体有问题,医院建议家属要对其进行救治,家属表示要商量一下,没想到却出现了这种情况。 医生立即对婴儿进行救治。根据医院住院信息,民警立即联系到婴儿的父亲黄先生。经民警批评教育,黄先生赶到医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要尽力抢救孩子。 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杜博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有抚养义务,遗弃小孩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应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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