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这个想法,却不知道应该通过何种渠道来发布,今天在捐助福州被拐重病的患儿才得知这个论坛,希望能借此平台发个帖,若是觉得这些建议值得实施,希望能够提交到有关部门可以实施就好了。
个人感觉人贩子拐走这些孩子无非就是为了卖钱或者是帮他们讨钱,甚至有些人贩子为了防止一些有自主行为能力的小孩逃跑而砍断了他们的手和舌头,让这些可怜的孩子永远都无法逃脱他们的控制,这些人贩子真的是没人性,一定得有相应的措施对付他们,要不还会有更多的小孩失踪更多的家庭陷入深渊。
我觉得国家职能部门能配合就非常好了,公安部门应该分派一些人在每天的执勤巡逻过程中特别留意这些街头行乞的小孩和一些拖车族,只要看到这些人,不管什么情况都先行带回警局进行调查。单独的小孩只要是属于那种没有固定住所、父母之类的应该送到福利院看管,若是有自称为小孩父母的可以直接验DNA,不是父母的应该提供身份、户口证明,公安部门再通过全国联网查证是否真有其人和关系。正常情况下父母或是亲人一定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若提供不了小孩则送福利院,这些所谓的父母、亲人直接先行扣押审问,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和这些小孩的关系就算了,若证明不了就有很大可能是属于人贩子应该严查。而对这些送进福利院的小孩再通过有关媒体部门寻亲,并且公安机关应该专门建立一个失踪儿童的档案网站,只要有报警说失踪的均应放在此上面,可以让大家能够方便查找资料。有点觉得也有必要实施,只要是出生的小孩应该在医院就直接检测DNA,然后上户口的时候把此DNA也登记,另外专门建立一个DNA数据库,这样只要在街上看到那些行乞的小孩直接带回去检测DNA通过对比就能知道是谁家丢失的,严格执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坚持如此严捉严打,只要街上出现行乞小孩就带回公安局,出现一个带一个,出现两个带两个,久而久之,人贩子想把这些小孩用来行乞的目的就达不到了,那么这样的话他们拐走小孩的意义就不大了,相信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被拐卖的比例。另外还有些人贩子集团拐卖人口不是为了替他们行乞,而是把他们的手、脚、舌头全部砍掉,让他们进行演出赚钱。所以公安部门在有看到类似的无自主能力的残疾人表演也应该出面调查,如果那些人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人的身份,自然而然又是一批被拐卖的人员,这些人也可以带由福州院收养。
虽然我这个提议会牵涉到国家财政很多费用 ,但是个人觉得前期投资虽多,但时间久了却能抑制人贩子拐卖人品的用途,这样他们再拐卖人口也不具备任何意义,因为我们的职能部门只要看到这些流浪行乞的小孩就带走,所以他们没办法利用这些可怜的小孩赚钱,这样的话我想拐卖现象应该会有大幅度的递减吧。
不知道我说的有没有用,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