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后,31岁的陈甘群(中)与父母团聚。
陈甘群手上留下的伤疤。
?父亲觉得女儿做饭手艺不行,让她打下手。
陈甘群经常头晕头痛,胃痛,用她的话说,身上全是病。
被拐12年、流浪4年后,今年3月14日,在老乡的帮助下,31岁的陈甘群回到了家乡———阳春市松柏镇新联村,回到了父母的怀抱。
原来的青春少女,已是有3个孩子的少妇,16年间,她曾六次出逃被抓回,四次喝农药濒临死亡边缘,后流浪江门,遇到好心人找到家人。
31岁的陈甘群还像十四五岁的少女一样,在父亲陈启深面前故意淘气以寻求父亲的疼爱。经过16年的“磨炼”,她确实太需要父爱了。
当年曾经拐卖陈甘群的陈桂玲,至今逍遥法外。
更令人无奈和感慨的是,陈桂玲当年也是被卖到新联村的。
被拐岁月受尽折磨
今年6月18日,在陈家低矮的房屋内,陈甘群回忆了16年来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
1993年11月21日,早上5点,陈启深刚出门到集市买菜,邻居陈桂玲就在外面喊陈甘群,说她的一个亲戚需要保姆,每月工资1500元,包吃包住。像前几次一样,陈甘群拒绝了她。正在说话间,陈桂玲掏出一支烟点上,而后在陈甘群脸上喷了一口烟。“像着了魔一样,身体不受控制,随后发生了什么,我就记不太清。”
当陈甘群清醒后,已经在一个农民家的土坯房里,这家人很穷,房子的主人是一个中年男人,70多岁的母亲和他住在一起。后来陈甘群知道,这个中年男人叫康有雀,当年35岁,这个地方是罗定市围底镇陀埇村委会榃布村小组。“当时,陈桂玲告诉我这是她亲戚家,办完事过两天就走。”
两天后的早上,陈甘群在房内床上坐着,听到房外陈桂玲正和那个中年男人讨价还价。陈桂玲要价4500块,中年男人说没那么多钱,要再便宜点。最后价格定在3800块。
当晚陈桂玲不见了。康有雀不允许陈甘群出去。“他要强暴我,我极力反抗,成不了事他就把我绑起来,逼我就范。”
晚上,陈甘群睡不着觉。她想家,想爸爸,悄悄地穿上衣服,假装上厕所就出了门,而后就撒腿往外跑。出了村,夜很黑,路没有尽头,“反正只要有路,我就不停。”
跑了一夜,陈甘群到了罗定城,饿了捡路边、垃圾堆里的剩菜剩饭吃,累了就随便找个地方蹲着。
在罗定城游荡了两天。陈甘群在街上要饭,忽然康有雀带领五六个人冲过来,不由分说地,就把她塞进一个面包车。
被抓回去后,陈甘群被关在黑屋里一个星期,哪里都不准去。“每到晚上,康有雀都企图跟我同房,企图强暴我,每次我都十分害怕。”
被关在屋内的第七天,陈甘群想到了死,她摸到了一瓶农药,思前想后,拧开了瓶盖,正准备往嘴里灌。不巧,被推门而入的康有雀发现,“他顺手打掉了我手里的农药”,有力的巴掌狠狠地打在头上,怒喝道,想死没那么容易!
就这样,陈甘群先后六次出逃被抓回,四次喝农药差点死亡。
在煎熬中,1995年7月和1996年8月,陈甘群前后生下两个男孩儿,2000年6月份,又生下第三个男孩儿。
陈甘群觉得自己像奴隶一样,康有雀下的命令,比如到农田干活,按时煮饭等,必须得听,如果不听或者让他不满意,就遭到一顿毒打。
“我的老爸在哪里,我的家在哪里?”2005年6月,是陈甘群的最后一次出逃,为了不被康有雀找到,悄悄爬上了一辆货车,任由车主拉着离开,“到哪里已无所谓,关键是离开罗定。”
16年后,父女奇迹重逢
世事难料。货车把陈甘群带到了江门。初到江门,她想去找份工作,但由于没有身份证,没有老板愿意雇用。陈甘群当上了乞丐,有时到饭店里向客人要饭吃,实在要不到饭,就以捡拾他人丢弃的剩菜剩饭。
陈甘群又遇到了好人。她伸手向一个客人要饭吃时,对方收留她到虾厂做虾工。“此后我做过虾工,在饭店当服务员、在建筑工地做过临时工等等,但干的时间都不长。”
无数次,陈甘群感觉生活无望,想悄悄死去。后来她决定,一定要找到老家,看老爸究竟还在不在,“如果老爸真的已不在人世,就死了算了。”
2008年7月份,在工友中,陈甘群认识了同为阳春人的郑夫(化名),随着交往的增多,她跟郑夫成了朋友。
他帮陈甘群回忆,“我到底是哪里人?”他随口说出阳春市的各个镇的名字,当说到松柏镇时,陈甘群猛然觉得有点耳熟。“我就告诉他,我是这个镇的,并且告诉了我的村庄名字,我爸爸的名字。”后经辗转,郑夫打听到,阳春市松柏镇新联村确实有一个叫陈启深的。
得到这个消息是在今年3月13日,郑夫还拿到了陈甘群父亲的手机号。陈甘群兴奋不已。“因担心认错,高兴过头,失望透顶,也担心即使是爸爸,在遭遇到这么多不幸后,他不要我怎么办。”陈甘群让郑夫跟对方通电话,“我的心头快跳出来了。”接过手机,电话那头的爸爸也在确认陈甘群的身份。
陈甘群奶奶左手有颗肉痣,陈启深拿这个问陈甘群,她答对了。父女终于相认。
那一刻,陈甘群再也遏制不住激动的情绪,眼泪喷涌而出。陈启深告诉女儿,“为了找你,我把家里的牛、花生、水稻都卖了……我没办法了。”说着说着,电话两边,哭声缠绕着哭声,思念碰撞着思念,不觉间,50块钱的话费打完了,又充了50元……
第二天陈甘群就踏上了新联村久违的土地。
在陈启深早已绝望、并将此事淡忘的5840个昼夜后,今年3月,父女重见,抱头痛哭,互诉思念之情。
公安部门不予立案,人贩逍遥法外
压抑了多年的仇恨之火也瞬间燃烧,父女俩咬定,是陈桂玲将陈甘群拐卖到罗定,改变了她的人生航向,“希望法律给回公道和尊严,让犯罪分子得到惩罚。”
今年3月15日,周日。家人满怀希望,早早地便来到松柏镇派出所报案。
又等待了近一个月后,4月13日晚上10点半,已脱衣睡觉的陈启深忽然接到松柏镇派出所所长罗志戈的电话,让其立刻赶往派出所商量案情。
据陈启深回忆,当晚在派出所。罗志戈所长念读了有关法律文件,最后的结论大致意思就是“追诉期已过,不予立案”。
同时,罗也表示,“我们已经抓到了人,但不能超过24小时,今天晚上必须解决案件的问题,要不然,明天就得放人。”
三人曾回到房间做了简短的交流,而交流后的结果仍是先前的基调:要陈启深接受10000或8000元,作为民事赔偿,不要做刑事追究。6月18日,罗志戈所长向记者介绍公安部门调查的经过。
他透露,3月28日,松柏镇专门派人到罗定做了相关调查。据调查,当初是陈桂玲和围底镇一个阿婆一起拐的,交易价格是3800元,双方写好字条,作为交易证据,买人者围底镇陀埇村委会村民康有雀先付2500元,如果陈甘群三年未跑,再支付剩余的1300元。人贩陈桂玲和买人者康有雀均对拐卖及买人一事供认不讳。
但阳春市公安部门并不予立案,因为他们认为“追诉期已过”。
据一份未盖章,下方署名为阳春市政法委的处理意见称。此案应适用1979年修订前的刑法,而根据该刑法第141条“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第76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溯)”的追诉期限的规定,判定此案的追诉期为五年,而如今案件已过去了16年。
“只要陈桂玲曾经接受过公安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调查询问,并采取虚假陈述来逃脱惩罚,追诉期应该无限延长,不适用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南日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贵庚律师分析,“当年陈启深曾做过指向性的报案,那么派出所就应该去调查,否则就是派出所失职。”
“追诉期是和判刑年限紧密相关的,具体到此案,公安部门应先调查清楚,陈桂玲还有没有拐卖其他人,如果性质恶劣,甚至可以判死刑,那么追诉期肯定不是5年。而具体判多少年,应有法院认定。在没有经过相关司法程序的基础上,(阳春市公安部门)就判定追诉期为5年,并且不予立案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甘律师认为,阳春市公安部门是在“机械地照办法律”。
纵深
还有多少拐卖已被封存?
阳春和罗定,当年兴盛一时的拐卖之风逐渐被历史封存。
一些拐卖个案若当时未及时立案,往往便陷入案难破、亲情难割舍的困境。
“拐卖这个事当年在围底镇很普遍,买人就好像买东西一样。”6月18日,阳春市松柏镇派出所所长罗志戈直言不讳,“这不是什么秘密。”
上个世纪80、90年代,农村是被拐妇女的重要流入地。近年来,随着交通和通讯事业的发达,拐卖现象已不多见。除了陈甘群外,阳春市妇联唯一有记录在案的是,2007年4月24日,永宁镇妇女龙雪珍曾被拐卖至三甲镇,再无其他案例。
记者在罗定调查中,有关部门对此事三缄其口,认为不存在“拐卖现象”。而在民间,却不时有“拐卖”的传言。
村民将被拐卖妇女分为三类:
一类是当初被人“送”至此,但来到后,觉得生活比老家好,之后便自愿留在此地。
一类是因不满意异地的生活,不能接受买主,经常逃跑。陈甘群大抵属于此类。
而第三类就令本地人感到厌恶,他们是以被拐卖行骗为生,她们假装被拐卖,但跟买主生活一段时间后,就会择机离开,同时从买主付的拐卖费中分一杯羹。
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状况进入上世纪90年代已经逐渐减少,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广西的一些地方经济也逐渐摆脱贫穷落后的局面。外来的媳妇已经减少,农村部分老光棍靠“买女人”娶老婆的现象也被渐渐封存于历史。
如果拐卖一旦不能及时调查侦破,往往便陷入破案与亲情割舍的困境。
陈甘群说,被拐妇女在异地落地生根后,心态有了变化。“自从有了三个孩子,我就有了牵挂,回到爸爸身边,我还想着他们。”,她也一度想过,女人早晚都得出嫁,嫁给谁不是嫁,“再说像我这种遭遇,离开了康有雀,还有谁愿意要我呢?”
记者来到围底镇榃布村康有雀家里的时候,他依在围墙上,表情木然地看着远方,喃喃自语盼望着妻子归来。他不知道妻子已经回到老家,因去年车祸,他手部残疾。家有田地无人种,九旬老母和三个孩子只能自己照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