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回家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597|回复: 0

收养孩子要弄清来源

[复制链接]
冷月亮 发表于 2009-7-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日,德化县公安局民警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若是明明知道孩子系被拐卖而来的,还去购买,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朱炜律师说,如果收买人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要购买,则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拐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地居住的,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朱炜律师称,收养与送养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收养方在收养孩子时,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是否具备收养条件,一定要搞清楚所要收养孩子的来源,一定要到民政部门办妥收养手续。在本案中,若陈先生家确实不知道小航系被拐卖而来的,且收养小航符合收养手续,那么如今小航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陈先生可以就此提出要求小航亲生父母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毕竟养育了10年,陈先生也花费了大量心血和钱财。(黄墩良 林加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7 23:44 , Processed in 0.031381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