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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孩子从小"收养",现在亲生父母要来看 你会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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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4-4-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株洲晚报4月1日讯(记者温琳 实习生赵胜男)岳阳女子刘蕾“潜伏”株洲四年,寻找18年前“送走”的女儿,此事经报道后引起市民关注(详情点击:魂牵梦绕的女儿,18年后我们还能相见吗?)。昨天,株洲晚报接到不少电话,有市民讲述了自己类似的事情,潘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讲述了发生在30年前的事,那时,她家也曾经因为穷,差点把孩子送出去了,领养人都走到家门口了……
    潘女士说,她年轻时过得也很苦,那是上世纪80年代,她和丈夫生活在乡下,家里有三个女儿。生下小女儿时,由于身子弱,她没有奶水给她喂。看着孩子一天天瘦下去,丈夫跟她商量,要不要送走一个孩子,刚开始她不肯,后来在公公婆婆的劝说下,她含泪勉强同意了。

    等到领养人走到家门口,她看着家里的三个孩子,突然心软了下来,她抱着她们,死活不让任何一个离开她,哪怕周围亲友不断劝说,“那时我狠下了心,如果谁抱我孩子,我就跟谁拼命”。

    在潘女士的坚持下,3个女儿一个不少。“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两个已经成家了。”30年过去了,潘女士认为她的坚持是正确的,孩子是母亲身上的一块肉,怎么说送人就送人呢?

    大部分市民跟潘女士的观点相同,他们认为刘蕾不该把孩子送走,也有市民表示理解,方先生是其中一个。他说,年轻时他家也穷,但他没有把孩子送人,而是放在亲戚那寄养,后来家里缓过来了,方先生又把孩子接回了家。

    律师:亲生父母要看孩子,要征得收养人同意

    也有市民询问,万一若干年后,亲生父母要见“送出”的孩子,收养人又不愿意该怎么办?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张倩律师表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在法律上形成收养关系,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如果想探望孩子,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要经过养父母同意才能看望孩子,但是最好先征得收养人的同意,在双方沟通好的情况下与孩子见面。

    昨天,记者获悉,刘蕾到目前为止还是未找到“送走”的女儿。昨天下午4点多,刘蕾致电记者说,她依然会坚持寻找女儿,“我想尽可能地弥补我的错”。


http://www.zznews.gov.cn/news/2014/0401/4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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