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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在武汉亚贸门前发现一名残疾乞讨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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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爱吃地瓜 发表于 2009-5-26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4日是一个星期天,天很阴,已经开始飘起了小雨。而在武昌亚贸门前的天桥下趴着一个上身赤裸的少年。他的腿那样的弯曲着,和之前在论坛里见过的人为致残的儿童一样。旁边还铺了一张布,上面写着“我天生残疾……”。怎么可能天生是那样的残疾呢,我根本就不信。

那个少年的小腿由于长期不活动,肌肉已经萎缩的不成样子了。看来是至少在外面乞讨了很多年。那条腿根本就不能称作是腿,完全已经成了两个包着皮的骨头……

那个男的不停的对过往的行人磕头,我无法看清他的脸,也无法拍照。从他的身高来看,他已经有13,14岁的样子吧。我也不太确定。

当时我真恨自己不能为他做点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打电话给警察,警察会管他吗?

我不敢过去问,我怕背后那些坏人跟踪我。因为我也有个刚满一岁的孩子,我怕被他们报复。

 

这里有没有武汉的志愿者?我们能不能一起来帮帮那个少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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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1:01
最好是拍照发上来
cong924 发表于 2009-5-2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武汉市的~~~有空我去看看。。。报警没有用的。。最好我们几个轮流跟踪监视找到他们的窝。。一窝端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1:18
可以看哈,要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
武汉逍遥 发表于 2009-5-26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m57]我也是武汉的..可以一起哈
缥缈月 发表于 2009-5-2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跟踪万一有组织控制的会比较危险,网站不支持这种做法。

报警是最有效的。警方不出警的话记下警号。交给我们。

 

 

《望东方周刊》:以前有的地方儿童被拐24小时内不立案。一些家长认为,如果能在第一时间立案、出警,孩子有可能找回来。

陈士渠:公安部没有这个规定,24小时内不立案没有法律依据。公安部已经发出通知,凡是群众报儿童失踪和妇女被拐的,派出所和刑警队都必须立为刑事案件,迅速开展侦查、调查工作。各市、县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要制定儿童失踪和妇女被拐案件的处置预案,一旦接报此类案件,要迅速调集警力快速查找,力争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儿童。经工作发现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可以撤销刑事案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6 15:34:31编辑过]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5:35
我在武汉,我去看看。有想联合行动的志愿者,联系我。13429839751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5:49
这几天在下雨看了没有发现
TNT 发表于 2009-5-2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午去看了,可能是下雨的原因,没有发现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7:18
以暴制暴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8:52
我也是武汉的
不过我在硚口区
也不是很有时间
但是我会关注我身边的人?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22:03
我看见这样的报道,我很心痛,也很无助,我姐的女儿在几年前给给拐卖了,我不知道
  我侄女现在生活得怎么样,是不是也像那些可怜的孩子一样,我不敢想象,,,,,
  一定要把控制孩子的人给揪出来,
匿名  发表于 2009-5-27 00:00
我是一个三岁孩子的妈妈,每每看到这些,我的心就会绞疼。。。我们的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多让人心寒的问题?拐卖儿童,将其致残乞钱。。。。这等同于人吃人啊。。。。
匿名  发表于 2009-5-27 15:02
以前在武汉上学的时候,在汉口有很多。尤其是火车站附近,有好多孩子要钱,在汉口步行街也有很多那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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