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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还可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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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三 发表于 2009-5-1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了关注现在的流浪儿,多注意他们的行踪,多多注意他们背后的势力,报警解救以外,我们的志愿者还可以做什么?


我的想法是:

1、  成立小分队,深入社区、街道进行保护防范的宣传。

既然国家不是很支持我们上街做大规模的活动,哪我们就化整为零,以2-5人为一队,深入到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去教哪些婆婆、阿姨、以及年轻的父母,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宝宝,不要让任何宝宝成为新的受害者。

2、发掘街道婆婆的力量。

可以鼓动一些已经退休的阿姨、婆婆,自发的组成巡逻队,上街去巡逻,哪怕是只在自己的街道社区巡逻也可以,他们的空闲时间可要比我们多多了,而且哪个老人家不疼爱自己的孙子,其中利害讲清了,这些婆婆、阿姨,一定会成为我们的中坚分子,不能小看这些力量。但是因为这些婆婆、阿姨,上网的少,了解情况不够多,所以我们要多费上些口舌,多做一些宣传才有可能请得动。

3、多做一些宣传海报,宣传传单,宣传展板,宣传时穿的T恤。

请志愿者会设计人的去做一些统一的图案,每个区的志愿者自己掏腰包去做,一是配合小分队们的宣传,穿着统一的服装,应该更有说服力;二是志愿者分散开来发传单,有文有图,可以看到的人更多,知道的人更多;三是宣传海报和展板都要方便好带,适合流动宣传。这样城管不好抓(参见大街上发小传单的),人少了目标也不明显,不会被政府过多干预。


我暂时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也不知道行不行,欢迎大家补充指正。大家也都来说说自己的办法。办法不怕土,只要有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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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5-1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最好将身边知道的买来的孩子的照片,从哪儿买的发到网上,山东农村很多买孩子的,如果有志愿者有这方面的消息可以放到网上。俺想等过年回山东婆婆家的时候问问谁家的孩子是买来的,然后去拍照片,哈哈!
坤爸 发表于 2009-5-1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龙三的提议。那天在QQ群里看到你的讨论内容,感觉你很有思想。这些提议,我们会认真加以考虑,讨论,并在适合的时候作出答复。

请继续关注宝贝回家,支持和参与我们的工作。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爱地乃司 提交日期:2009-3-10 12:25:00 访问:170563 回复:9875

 

??保护每一个宝宝,郑重签下你的名字--拒绝儿童拐卖,严惩人贩!

 

作者:小俏78 回复日期:2009-05-04 14:46:55 

 

儿童被拐后有三种可能的去向:
  1、被人买去非法收养;
  2、几经周折被送到民政部门的福利院/孤儿院/救助中心;
  3、街头流浪乞讨。
  只要这三类人员全部采血,被拐儿童家长采血。孩子就一定能找回,请大家坚定信心。国家有规定,来历不明儿童不准办理涉外收养。如果有违规办理的,也可以到境外采血。同时追究办理人的刑事责任。目前,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确立了一整套侦破拐卖案件/查找被拐儿童的机制,目的是帮助大家找回孩子。这个机制前所未有,传达贯彻需要一段时间,公安部正在采取措施加大落实督办力度。
  家长们也可做诸如此类的工作:
  1、注意打听人贩子的线索,及时向警方提供。人贩子通常是职业化的,现在抓住的人贩子可能以前拐卖过别的孩子。
  2、了解哪个地方买孩子的多,提供给警方部署采血,防止漏采。
  3、发现街头流浪乞讨儿童报警。
  4、在拐卖儿童案件多发地区,注意发现身边携带儿童但行为反常的,及时报警。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玉璧清辉 回复日期:2009-05-04 20:17:05 

 

  作者:情深如笃 回复日期:2009-03-10 13:52:20 
        都是人生父母养的。中国的法律体制太不完善了。这样好的宽松环境,不去做人贩子做什么?????
      ================================
      相关部门有意无意的纵容,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我建议大家努力顶,最核心的要素是政府的态度,顶到政府抛弃失职行为,拿出真正的诚意与态度为止!!!!!!!
      
      对这种情况熟若无睹渐觉麻木,是很可怕的,那将默许那些集团化、利益化无良贩卖集团日益猖狂,需要我们联合起来向政府呼吁,给他们施加压力,承担起本应承担的责任:
        
        1、每个县市建立足够的儿童救助中心,只要确认发现儿童乞丐、小偷、流浪者,一概强制送至救助中心解决,只要有哪个地方发现有此类问题没解决,问责当地长官、相关部门并严惩。
        
        2、残废的儿童送至医院救治,政府用税收买单。
        
        3、严惩贩卖人口、购入儿童相关人员,特别出台相关法律制度。
        
        4、政府出台相关奖励制度,例如举报、立功奖励等等。
        
        只有政府重视,出台专项制度,并以重视的态度从一而终,相关问题才能逐步得以解决!
        
        同意的顶!
      
    我绝对支持。绝对支持,并且不只是对人贩子加重处理,也更应该对买家加重处罚。杜绝买方市场。
  
  
  






 


  上面这段话是公安部打拐办的陈主任说的,如果大家现在报警警察还不理的话就投诉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勿耽于安逸 回复日期:2009-05-09 14:32:15 

 

  
  
  如果您看见街上有人带小孩在乞讨、卖艺,而:
  
  1、怀抱的儿童长时间昏睡不醒;
  
  2、儿童伤痕及残疾可能是人为造成;
  
  3、将儿童放置在冰冷地面或暴晒,对儿童健康不管不顾;
  
  4、儿童身上有明显伤痕,流脓出血,没有采取任何包扎措施;
  
  5、采用铁锁、铁链等方式禁锢小孩手脚;
  
  6、仅有儿童躺坐在地上,不见大人踪影或大人躲在远处监视观察;
  
  7、乞讨的大人衣服整洁,而怀抱或带着的小孩却浑身脏乱;
  
  8、一名大人带多名残疾儿童乞讨。
  
  
  
  如果您在车站或车上看见:
  
  1、怀抱婴幼儿的女子对孩子的哭闹不管不顾,长时间不喂奶也不喂水;
  
  2、男人怀抱小孩,没有女性陪同,表情紧张,神情可疑;
  
  3、多名女性每人怀抱一个婴儿,另有随行者专门看管行李;
  
  4、儿童一直哭闹,吵着要找爸妈,而随行大人神情紧张,表情极不耐烦,极力制止;
  
  5、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妇女随行,妇女显得惊恐不安,不敢言语。
  
  
  
  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警方举报:
  
  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互联网打拐信箱: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专栏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勿耽于安逸 回复日期:2009-05-09 14:42:46 

 

  
  —— 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8、给孩子佩戴有家庭相关信息的物品;
   9、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带孩子在马路上行走时,尽量靠里走,注意防范后面来的摩托车、面包车;
  
  10、如您的小孩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11、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
  
  12、将孩子放在自行车后座时,注意系好安全带,或让一名家长在后面看着;
  
  13、孩子能说话时,教会孩子背诵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家庭成员的名字;
    14、教会孩子遇事打110电话求助;
   15、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
  
  16、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17、注意孩子身上一些明显的体表特征,如黑痣、胎记、伤疤等;
    18、如需聘请保姆,请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
    19、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睡觉时锁好房门;             
    20、时常提醒教育保姆和家人提高防范意识;
  
  21、如果您为外来务工人员,您的孩子小于3岁,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等人员流动比较密集的地方,孩子没有固定人员看管,那么您更应对此予以重视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勿耽于安逸 回复日期:2009-05-09 15:15:16 

 

   新华网维也纳6月4日电(记者刘钢)维也纳禁止儿童乞讨法规4日正式生效。从当天起,任何携带或利用儿童乞讨的行为均属违法,违法者都将受到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
  
    根据这一新法规,只要是携带或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不论什么形式和原因都属于违法,违法者都将受到相应制裁。违法者将视情节被处以最高700欧元的罚款或受到拘留一周的严厉处罚。
  
    与其他国际化大都市一样,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也存在着携带或利用儿童乞讨的现象。一些人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或带着孩子到街头乞讨或自己躲在暗处强迫孩子出面乞讨,并占有孩子的乞讨所得。
  
    维也纳州政府认为,这种现象“令人无法忍受”,这是政府颁布禁止儿童乞讨法规的重要原因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勿耽于安逸 回复日期:2009-05-10 13:52:11 

 

   在街头,常见一些可怜的儿童沿街乞讨,或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卖艺讨钱。市民小陈最近就制作了一段反映乞讨儿童的公益视频,传到网上后,引起了全国数十个城市上万网民的关注,并在全国掀起了一股“送宝贝回家”的热潮。
  
   一段感人的视频
   这段仅有 4分 23秒的公益视频,主要分为介绍儿童乞讨和“宝贝回家”两部分,图片配文,并有悲乐伴随。视频的开头,是一张张特别抢眼的照片:一名儿童手拿话筒但被拴上绳子,在街头卖唱……
  
   “她还很幼稚,却在陌生的屋檐下流浪;她还很天真,却已经在街头乞讨;他歌声嘹亮,但被拴上绳子沿街卖唱……”在图片配文里 ,小陈这样写道。
  
   视频里还讲到,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有 10多万流浪乞讨儿童。一些乞讨的儿童被“幕后者”打断手脚,被迫讨钱。有的儿童在街上用钢筋紧捆脖子,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卖艺讨钱,而他们吃的却是剩菜剩饭,甚至连躺在冰冷的地上睡一觉,都成了一种享受……
  
   “去年‘宝贝回家群’建立,帮父母寻找丢失的宝贝。”小陈的视频介绍,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帮助流浪乞讨儿童“寻家”。全国各地几千名志愿者还开展“拒绝儿童乞讨”等活动,正用爱心和行动,证明视频最后一句话:以我们共同的努力,送宝贝回家。
   制作视频的背后
  
   制作这段视频,小陈最初是应人之邀。
  
   去年 5月,吉林通化的张女士开通“宝贝回家寻子网”,要帮天下丢失孩子的父母找回孩子。
  
   消息经央视播出后,立即掀起一个寻亲大行动。广州、宁波等全国 50多个城市,6000多名爱心人士加入该网,成为“寻亲”志愿者。他们为全国失踪儿童家长提供免费寻人服务,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同时帮助因各种原因流浪、乞讨、卖艺儿童回归正常生活。
  
   仅今年以来,“宝贝回家寻子网”已成功找到丢失和被拐卖的儿童 19人,解救流浪乞讨儿童近百人,求助该网的超过千人,显示出较大的影响力。
  
   去年 6月,桂林市民小陈得知有“宝贝回家寻子网”的消息后,仅花一周时间,与百余名网友一起成立了“桂林宝贝回家群”。
  
   今年刚大学毕业的小陈,是个电脑高手。今年 5月底,“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张女士请他制作一个公益性视频,想让更多的人帮助那些可怜的孩子。随后他从全国各地收集有关照片,花了近一个月时间才制作完工,并给其取名“宝贝回家宣传片”。
   引起全国网民震撼
   视频 6月 16日传到网上,截至 6月 25日 12时,点击、回帖的网民已达上万人。
  
   网民中有骂人贩的,有可怜流浪乞讨儿童的,也有想马上加入“宝贝回家群”当志愿者的。来自新浪的网友说:谁都会为这些孩子的不幸所震撼。那些所谓的“父母”,为了钱是何等的麻木不仁,对于社会道德伦理是何等的无知。所以,乞讨现象的普遍化、方式的残忍化,应值得我们思考,也应引起各界的关注和反思。
  
   有网友还站在爱心和乞讨的角度评论: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人们对弱者、残疾者、妇女儿童的同情,对拐卖和“收养”的儿童施暴,再让其上街骗取同情心,收敛钱财,他们已经向法律和道德“宣战”。幸好,有“宝贝回家群”,有全国人民的爱心。大家正用“团结、爱心和进取”的精神,努力做好这件事。
   希望有更多人参与这场爱心大拯救
   小陈制作这段视频时,很大一部分动力来自一名叫“蒋峥”的小男孩。
  
   这名全州男孩, 2006年 3月被一陈姓男子拐走。尽管家境贫寒,父母却要借 10万元作为对找到儿子的恩人的谢意。
  
   去年 5月,《南方都市报》刊登了一个拴着铁链乞讨的男孩的照片。因“铁链男孩”酷似蒋峥,“宝贝回家群”的志愿者让蒋峥妈妈立刻赶到广州,但经确认,“铁链男孩”并不是蒋峥。蒋峥妈妈在广州街头号啕大哭:峥峥啊,你知道爸妈多想念你吗?
  
   这位母亲撕心裂肺的呼喊、对儿子的无限深情,深深地感染了小陈。
  
   其实小陈在编视频时,心情很悲痛。他说,他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会编辑,“看到那些可怜孩子的照片就想掉眼泪,怕父母也跟着伤心”。他们中的大部分是被迫流浪乞讨的,“我目前的心愿,就是希望所有丢失孩子的父母都能找到自己的孩子,也愿这个视频能激励更多的人一起参与到这场爱心大拯救中来。”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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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勿耽于安逸 回复日期:2009-05-10 14:24:08 

 

  
  中国拟建立规范完备的儿童权利救济保障机制
  
  
  中国民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该部目前正在起草专门性的行政法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以期尽快获得国务院批准,建立起规范完备的儿童权利救济保障机制。
  
  2009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濮存昕提交了一份关于强制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的提案,引来社会关注。民政部这位负责人表示,这间接推动民政部加快了完善与此相关法规的步伐。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2003年8月至2007年底,民政部门每年救助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为10万-15万人次,各救助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557291人次。
  
  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说,关注流浪、乞讨儿童,也是在关注人的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政府作为整个救助链条的核心部分,必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关键角色。”
  
  民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要真正实现对这一特定群体的救助保护绝非易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操纵利用儿童乞讨和教唆犯罪牟利的企图难以杜绝,侵权人、侵害人的法律责任难以及时追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处处长高月玲说。
  
  当前,需要进一步制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套衔接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以明确操作细节,在预防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权利救济,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除此之外,长期滞留在救助保护机构的已满18周岁的受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安置困难,城乡差距、社会保障与福利机制不够完善等,都牵制着这个问题的解决。
  
  “问题的解决,除了政府合理的宏观引导与综合控制之外,更要加强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的热诚参与,形成一个救助保护的良性互动模式。”高月玲说。
  
  国务院2003年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地民间组织、个人也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上海的“慈善服务社”、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志愿者服务、辽宁本溪的救助服务公益岗位等,都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民政部已就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流浪、乞讨儿童问题进行过调研,初步形成了引导、鼓励、支持、监督民间组织参与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开发思路。”高月玲说。
  
  据介绍,为促使问题早日解决,民政部将联系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的具体措施。
  
  信息来源:新华网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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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hljlih 回复日期:2009-05-11 13:30:57 

 

  [推荐]【宝贝回家】让被拐的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爱心传递中) Post By:2009-5-11 11:11:33
  让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
  有哪种罪恶,能比自己的孩子被拐走更令母亲悲恸?母亲节、儿童节里,当您给母亲送上祝福,带孩子出外游玩,享受天伦之乐时,那些痛失孩子的母亲,却在以泪洗面,而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也许正在充当职业乞丐的“道具”,甚至被人为致残以乞讨到更多的钱,也许他正被栓着绳索铁链,从您的身边经过……他们,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却在承受着他们的不应承受;他们和家人骨肉分离,生死无讯。在这些被拐儿童和家人的面前,天地一片漆黑!当您面对他们,有何话说?有何感想?任何语言文字,都只显得苍白!
  4月9日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至5月7日,共解救193名被拐儿童,爱心寻子网登记的数千被拐儿童,有三名在本次被解救名单中。那些寻找孩子的家长,在全国奔走、夜宿街头,不惜倾家荡产换得爱子平安归来,不惜长跪不起以乞求政府、社会的同情与援助。07年的山西,数百家长无功而返。在地下人口市场,孩子们被冠以商品名,倒卖到全国各地,家长们看到福建、潮汕乡村的幼儿园几乎都有被拐儿童存在,买孩子,在某些地方,成了一种炫富的“消费”。
  一个被拐儿童背后,总是隐涵着一个家庭的悲剧,家破人亡、父母不堪忍受现实而自杀、精神分裂屡见不鲜;即日起,启动“让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主题活动,恳请网友媒体参加。让我们一起将爱心传播到每一个角落,还宝宝一片纯洁的蓝天,还妈妈一个快乐的母亲节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拯救折翅的天使,更是拯救我们日趋麻木、沉沦的灵魂!
  活动时间:5月10日(母亲节)——6月1日(儿童节)
  活动内容:
  1、 签名: 郑重签下你的名字,共同抗议拐卖儿童行为,严惩贩卖双方;
  2、 传播: 鼓励将本次活动主题报道进行转载,通过QQ等一切有效工具传递活动信息。
  3、 搜集: 请将您所见的路边乞儿和收养儿童、童工拍下照片,并记录他们的地址、特征,将资料发到本帖,我们将建立孩子信息档案,供被拐孩子的家长辨认。
  
  4、 纪录: 请被拐儿童的父母和志愿者跟帖提供相关资料及图片;
  5、 征文: 向您约稿,体裁不限,征文标题格式:【宝贝回家】+个性化题目,好帖将予以重点推荐。
  
  届时管理将选出优秀帖子作者奖励VIP一年
  
  (非原创一律不通过)
  相信您不是为了小小的奖励,而是爱心驱使您写下感人至深的文字
  
  期待。。
  活动传播短信:
  
  请参加“让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活动,行动起来,共同打击拐卖儿童,主题链接:http://www4.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11462084&Key=89740519&idArticle=1560237&strItem=free&flag=1
  
  活动呼吁:
  
  请求国家相关部门——
  
  一、摧毁买方市场;修改法律相关条文,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
  
  二、 建立一个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建立新生儿DNA档案。建立国家官方的寻子网站。
  
  三、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乞讨、卖艺,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
  
  四、加强户籍管理,杜绝给无证儿童上户口,追究相关部门失职人员的责任。
  
  五、修改现行的收养法法规,杜绝以收养名义收买被拐儿童。建立买主赔付损失制度。
  
  六、进行被拐儿童情况全国大普查,多方协助失踪儿童家长寻找被拐儿童。
  
  七、明确一个主管部门,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救助实施细则。
  
  八、建立救助流浪、乞讨儿童专项基金,完善福利制度
  
  九、建立一个全国专业的打拐队伍,加强各地的打拐信息交流。
  
  十、改变现有的立案规定,孩子失踪后,应立即启动紧急寻找程序。
  活动策划:清墨山水、邓飞、爱地乃司、彭高峰、大树、阳光姐姐、神探狄仁杰谭静、一人林艮、大型皮蛋超人、奇侠三枝梅、无弦无歌、天佑中华A、陆安桐、林六月、酱里个酱、应先生……
  联合举办:
  
  天涯杂谈、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宝贝回家寻子网、凤凰论坛、东南早报、51.com论坛(增加中,请参与活动的媒体、网站、版块联系杂谈斑竹)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爱地乃司 回复日期:2009-05-11 14:25:33 

 

  我们不反对法律,只反对法律对人贩子、买入方的宽容
    
  我们不反对警察,只反对24小时立案制这等纵容人贩逃亡的荒谬规矩。
    
  我们不反对政府,只反对纵容人贩控制儿童在阳光下乞讨、流浪、盗窃、卖艺等严重摧残儿童心灵与肉体无人权行径!
    
  希望政府能听到我们第一百万次的呼声,顺应民意,迈出您坚定的步伐!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关键是要推动立法,完善法律,重判人贩子,并坚决摧毁买方市场,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
  
   ★★★★★★ 深圳寻子联盟在求助信中提出的建议非常好!(请见丢失儿童的家长彭高峰的博客 http://pgf6481157.blog.163.com/,丢失儿童的家长们在泣血求救!)
  
   已经得到部分回应,见新闻:全国打击拐卖儿童DNA数据库建成。
  
   公安部要求,一线公安机关对群众报告儿童失踪、被拐卖的,都必须立即立案,组织查找和侦查调查工作。
   
   希望就在前面,请大家继续努力,很重要的是(1)推动立法,完善法律,重判人贩子,坚决摧毁买方市场,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所有丢失小孩的家长、有良知的人们、社会力量、人大代表、广大新闻媒体请一起呼吁和推动!(2)执法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面采集疑似被拐儿童的DNA样本进入数据库。结合明年的全国人口普查,继续开展该项工作。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侵犯人权,对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危害和痛苦,应彻底杜绝!对福利院的小孩、被人收养的小孩(含被外国人领养的小孩,建议禁止外国人领养,防止被拐卖或走失的小孩流失到国外)、被买卖的小孩、街头流浪、乞讨和卖艺的小孩应全部验DNA,强制执行,进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并进行解救,由专门部门负责,对执行不力的地方实行问责制!广大群众发现怀疑被拐卖的小孩应积极举报!对人贩子应重判!还需要请大家积极推动立法,完善法律,对买主也要严惩,消灭买方市场,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小老鼠上灯台啦 回复日期:2009-05-11 16:38:29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1120.shtml『天涯杂谈』让被拐的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爱心传递中)
       
        都去顶一下这个吧,天涯与宝贝回家网合作的活动
      

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13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来自天涯网的转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210.shtml

 

作者:勿耽于安逸 回复日期:2009-05-12 06:35:02 

 

  =======人贩子离您并不遥远,请保护好您的孩子==========
                            
    公园/小区/商场/超市/医院/幼儿园门口经常有样子和蔼的中年妇女,上前搭讪,夸孩子长得聪明漂亮,伸手要抱孩子,抱起孩子就跑,或故意引孩子走开家长的视线,趁家长和别人说话不注意,抱着孩子消失在人群中或跳上路边同伙的汽车逃走,大多数家长不能对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及时反映,等清醒过来,孩子和人贩子已不见踪影.
    [提示]: 在公共场所大人的视线不能离开孩子,拒绝陌生人抱孩子.
                      
    在商场/超市/菜场等地方,装做购物的人贩子会以极快的速度,趁家长挑选商品的时候,抱起手推车中的孩子消失在人群中.
    [提示]: 购物时,家长可以用带子将孩子的衣服系牢在手推车上,给人贩子增加难度,没那么容易带走孩子. 在商场不要让孩子走离自己的视线范围, 发现陌生人抱孩子,不要犹豫,马上呼救,冲上去抢过孩子并请周围的人扭住人贩子,打110报警.      
    和孩子走与机车道逆向的人行道,尽量靠里走,防止人贩子利用摩托车/面包车飞车抢夺.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
                            
    孩子能说话时,就训练孩子背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父母名字. 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背出电话号码. 不要哭,以免引起潜伏在周围的人贩子的注意,不要跟任何没穿制服“好心帮助”的人走,如果要被强行带走,马上大声哭喊:“救命呀!!! 人贩子要拐我!!!!”,引起周围群众的注意. 一旦被拐,抓住每一个机会暗中告诉好心人电话号码,寻求解救,始终相信家人不会放弃寻找,不要被人贩子吓倒,放弃寻求解救.

胖妞猫 发表于 2009-5-1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团结,一心对抗那些人犯子,那些连禽兽都不如的不是人的败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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