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4月5日电(李富、李宝霞)据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提供的消息,因拐卖妇女于2002年负案潜逃的被告人胡保德,在2008年春节前夕回到家乡,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已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被告人胡保德系内蒙古巴林左旗
王国民(已判刑)的蛊惑和利益驱使,二人见富河镇和平村有夫之妇李素艳(限定行为能力人)智力低下,缺乏辨别能力,于是采取假称外出打工等欺骗手段,将李拐骗到辽宁省新民市高台子乡东高村以6500元卖给该村农民柴荣民为妻,胡得款3000元。
案发后,王国民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胡畏罪潜逃。2008年12月24日,在外受尽折磨、承受不住逃亡痛苦的被告人胡保德,终于在“两高一部”关于奥运期间投案自首予以宽大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感召下,回到家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9年4月2日,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已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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