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满月那天,他就来到我家抱走孩子,说是要送往福州,给他侄女抚养。”张某香始终低着头。按照她的说法,当初将亲生骨肉送人是因为家庭压力,送给老乡则是“就算儿子将来不认我,但两家离得近,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能去看看他。”
张某香今年35岁,前夫病故,身边有个14岁儿子。2007年,张某香在浙江义乌打工,认识了刘某,两人产生了感情。不过,在张某香怀孕之后,因家人反对,张某香嫁给一名同乡人。“他有三个女儿,我又带着儿子,本来经济就有困难。肚子里的孩子他就不愿意要。”张某香说自己也没办法,后来娘家村里的张某民跟她要孩子,她就答应了。后来张某民拿了1万元给张某香。“他说是营养费,我并不知道他把孩子卖了。”
张某香一直说“我太相信他了!”据她说起,大约过了二十天,她母亲打电话给张某民福州的侄女,想知道孩子的情况,对方却说没有收养孩子,母亲这才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张某明拐卖外孙。
张某香说,孩子送人后,她很后悔,晚上都睡不着,“我就想把孩子带回去,自己养,吃得差点穿得差点也是一样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