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回家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454|回复: 6

政协委员濮存昕:对流浪儿童实施强制救助

[复制链接]
笑语盈盈 发表于 2009-3-1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影视演员濮存昕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安平

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


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甄砚

       

饿了就去找别人要点吃的,困了就睡大街。在城市的人流中,很多孩子就这样在街头巷尾经历着自己的成长。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流浪儿童。近年来,流浪儿童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它的救助、保护和管理一直受到国内外社会的广泛关注。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国大概有100多万流浪儿童,如何对这些孩子进行有效的管理?让这些流浪孩子的明天和正常孩子一样光辉灿烂!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提交了一份关于强制救助流浪儿童的提案。近日,濮存昕带着他的提案来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大家看法》栏目推出的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与知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并向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提出建议。

  意见对决:救助流浪儿童,强制可行吗?

  支持:强制救助流浪儿童是现实的必要!

  “是关于强制救助流浪乞丐儿童的建议。是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他们做了几年的志愿工作,调查、研究,他们递给我的一份材料,我认为很翔实,很有建设性。我就当做反映社情民意的这样一个渠道,一式两份递到了政府的有关部门。”

  濮存昕说,据他看到的一些资料显示,目前,很多流浪儿童的状况非常触目惊心。“我这里大概有三类照片,一类照片是经常在街头看到的,孩子的旁边有一张纸写着孩子重病、昏迷,很可怜,但是据了解调查,很多孩子是因为吃了安眠药,而他们的身世是不得而知的。还有一部分孩子,他的胳膊和腿同时没有,完完全全是切除的,这个很残酷。第三类,是在街头被强迫卖艺乞讨的。看到这些孩子的惨状,难道不要强制地去救助他吗?”

  与濮存昕有相同建议的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老师为他们的建议提供了三个理由:“第一,他们现在的处境是不利于他们成长的,不但不利于他们今天的成长,也不利于他们未来的成长。第二,就他们现在达到的心智发育水平,他们无法对自己作主,或者由于生活习惯等等,他不愿意接受你的劝导。第三,对许多孩子来说,他现在本身就是有这个意愿,他自己也做不到,因为背后已经有人在强制他们。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不是有政府出面,他们自己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反对:强制制度可怕不可行!

  一直从事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的知名律师佟丽华认为,以控制孩子乞讨为手段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严厉打击。但是,如果流浪孩子不愿意去救助机构,但相关部门强制送去,这是不可以的。他认为,在如何救助流浪儿童的问题上,一定要注意分寸,避免出于保护的目的,而侵害了这些被保护的孩子的权益。佟丽华介绍说,2003年,国务院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彻底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然后,我们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的救助制度,这个是中国社会发展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的进步。

  “为什么制度上我反对强制救助,如果我们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大量的孩子可能被送到一个强制的场所,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个制度设计。”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安平认为,所有的强制性都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控制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那个是我们要强制的对象。但是本身对流浪小孩进行救助,可不可以强制呢?周安平认为,强制必然带来一些必要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给小孩带来一种身心伤害。“我们一定要看到,这种强制的手段对小孩子带来的身心的负面影响,恐怕远远是我们没有估计到的。采取强制的办法,也许从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了一个流浪儿童,但是他可能从心里滋生一种对社会的仇恨,是最可怕的。”

  建议:如何切实救助流浪儿童

  据了解,流浪儿童中的大多数是家庭破裂、生活贫困的农村儿童,无人关心和管束,家庭经济又困难。而且这些长期在外流浪的孩子身上都有坏习惯,性格孤僻自卑,很难管理。那么对于这些流浪的孩子们,我们能够用一些什么样的方法给他们切实的救助呢?

  观点:加强监护责任让孩子不再流浪

  “我们一直在城市里看这些孩子,我们应该怎么去把他强制救助,如何如何,但是实际上我们一直很少去关注这些孩子为什么成为流浪儿童。”佟丽华说,“比如父母虐待孩子是违法行为,为什么不制止?有的父母根本不承担这样的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为什么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有的家庭非常贫穷,确实养不起孩子,这样的孩子,当地政府为什么没有给基本的物质上的帮助?实际上我说的是,违法行为的父母要受到追究。还有一些就是父母确实家庭非常贫穷,这种情况不能回避。那么针对这样的家庭,我们当地的政府就要给物质上的帮助。”

  佟丽华谈到,很多强迫乞讨案件的背后都涉及到父母和亲戚,一些司法机关认为父母强迫他乞讨,我怎么打击他呢?由于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导致处理很多案件的时候手软,有些时候就不管。“我想就这个平台说,司法机关在遇到类似案件的时候,应当毫不客气地、毫不手软地去打击这些利用孩子乞讨的案件,这些犯罪人,哪怕他是父母,他也要去坐牢。”

  观点:动员社会力量  建立救助流浪儿童信息网

  除了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强制救助流浪儿童,濮存昕还提议,社会力量也可以加入到救助行动中来。在流浪的孩子中,有很多是被拐骗出来,他们的家在哪里,父母是谁根本无从知晓!针对这样的情况,濮存昕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失踪儿童的信息库,以便找到掌握更多孩子的信息,帮他们找到自己的家。

  回应:高度重视 严厉打击  儿童优先 切实救助

  一直在倾听建议的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即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副组长甄砚赞同濮存昕关于建立“失踪儿童的信息库”和动员社会力量救助流浪儿童的提议,她说:“我觉得要社会干预,因为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你要让每一个县马上就遍地开花,都有救助中心,还是有一个过程的,但孩子是不能等待的。所以像那些社会人士,还有包括他们做的这些事情,要有政策的扶持。就是这是属于公共服务,我们政府就要给他们扶持,他们能够发挥更多的作用。”

  甄砚说,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几次批示全国妇联,要求严厉打击强迫孩子们进行乞讨的行为。“对这些孩子应该怎么救治,怎么能够打击强迫孩子乞讨的行为,而且是有效打击。怎么能够救助这些孩子,让他们能够脱离目前的状况,健康成长,而且也得是有效地救治,我觉得这是核心。”

  甄砚介绍,由全国妇联联合二十个部委成立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就是综合的协调此类问题的组织。协调组高度重视流浪儿童救助的课题,还为此进行了专题的讨论。

  “我特别赞成对反复流浪的孩子给予更多的关注,因为一旦这个孩子选择和习惯了流浪生活的话,对他的成长是非常可怕的。儿童优先是一个原则,而且它是一个国际公约,当我们真正把孩子利益放在优先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是会加快解决的。因为孩子不能等待,他们正在成长。”

  《大家看法》两会特别节目将于3月2日至3月13日每晚8:00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敬请收看!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匿名  发表于 2009-3-16 12:11
佟丽华律师,我仔细看过了他的事迹和介绍,如果没有造假的话,应该是位令人尊敬的律师,绝非无良专家.
或许,佟律师是对政府的执行能力没信心?如果这样倒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如果政府派上城管大爷们去强制救助,那还真不如不救助,.
但愿政府能够真正用心.
jetfang 发表于 2009-3-1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佟丽华律师,我看过了他的事迹和介绍,如果没有造假的话,那应该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律师,绝非无良专家.

或许,佟律师的原意并非如此,又或许,是对政府的执行能力不放心?

当然,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政府派出城管大爷们去强制救助儿童,那还真不如不救助的好.

但愿并非如此.

jetfang 发表于 2009-3-1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的人权
本届“两会”,雷人的提案多,如果委员出身于娱乐界明星,则其提案更是惨不忍睹,往往遭到专业人士的无情

批驳。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濮存昕委员的提案:对流浪儿童实施强制救助。在众多千奇百怪的提案当中,可谓是

难得的关爱下一代的好提案了,充满了忧患意识和人性光辉。只是,这一提案,一如既往的遭到了一些专家的驳

斥。比如,知名律师佟丽华就认为,如果流浪孩子不愿意去救助机构,但相关部门强制送去,其实侵害了这些孩

子的权益,践踏了孩子的尊严,比不实施强制救助更可怕。因此这个提案不可取。
佟律师是青少年救助行动的一线工作者,为青少年救助做出了许多贡献。其人其事,大家都十分敬佩。但是,关

于这一次的反驳之言,却令我不能赞同。试论之,请诸君指正。
首先,流浪儿童是否应该得到救助?这是无须质疑,也无需辩驳的。所有有良知的国人,都会意识到这一事件的

严重性和迫切性。此问题并无争论。
其次,是否需要强制呢?救助是好心的,但遇上强制,就出现了麻烦。强制措施,难免让人将它同“强力”、“

暴力”联系起来。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流浪儿童之中,有许多孩子的心灵遭受过创伤,如果用强制措施,恐

怕会引起孩子的抵触情绪,结果适得其反。所以,是不是“强制救助”真的不可取呢?
首先,从道理上讲,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人的权力,最基本的,就是生存权、温保权、受

教育权,在此基础之上,才能谈自由、尊严、等等更高层次的情操。如果最基本的人权都得不到保障,那人的自

由、尊严等等都只能是空谈。当一个儿童连饭都吃不饱,衣服都穿不上的时候,我们除了强制让他吃饱穿暖之外

,不再有别的选择。此时采取强制措施,恰好是保障了他的最基本的人权。这如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一样,适龄

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这其实也是一种强制手段,以法的强力,保障儿童的接受教育的人权。这其中的正确性

,我们都能赞同,那同样是最基本人权的生存权、温饱权的保障,我们为什么不能赞同呢?每个人心中都有底线

,社会也有底线,超出了这个底线,只能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放任儿童在大街上流浪,已经是完全超越了我个

人心中的底线了,所以我坚决要求政府以强制措施来实施救助。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我以为,这同样也是我们这

个社会的底线。社会也有责任责令国家机器发挥作用,强制救助流浪儿童。
其次,如果政府不实施强制救助,只寄希望流浪儿童自动自发自觉的接受救助,这难免有逃避责任之嫌。人不能

因为做一件事可能会犯错误,而拒绝做他应该做的事情。政府也应该承担它应该承担的责任。做不做得好是能力

问题,做不做是态度问题。当然我们希望政府的能力会有提高,能够把事情做得漂亮。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与根本

,每一个儿童都是国家的珍宝,为保护这一真正的国宝,政府有必要派出最优秀的人才、提出最高效的方案、来

真正的办好强制救助的事情。这一意义,恐怕不低于举办一场两场奥运会。
诚然,在打击拐卖儿童这一严重的犯罪行为的链条上,强制救助,只是最后的一个补救的环节。但是,有补救总

好过没有补救。有强制的人权,总好过于没有人权。但愿这亡羊补牢的行为尚不为晚,能挽救社会良心于沉沦的

底线,善莫大焉。

我爱宝贝 发表于 2009-3-1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讲人权的美国也有强制,如果会伤害到自己或者他人就要强制,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法律中那么多的不好的地方不说,平时侵害权利的事情还少了,没看谁反对。提到保护儿童就马上跳出来说强制,说侵害权利,简直是放屁,什么所谓的法律专家,都是一群走狗,没有良心的人
匿名  发表于 2009-3-15 21:16
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你是专家吗?假如你的孩子丢失被拐卖我想你就不会说强制不对,对许多孩子来说,他现在本身就是有这个意愿,他自己也做不到,因为背后已经有人在强制他们。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不是有政府出面,他们自己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我们得孩子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他的幸福和快乐被人贩子生生的剥夺了,你是专家你研究什么了这就是关注儿童和青少年吗?
米粒凡 发表于 2009-3-1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身处地为孩子着想应该强制收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9 11:36 , Processed in 0.035769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