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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出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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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于哥 发表于 2009-2-16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02月16日05:05  荆楚网-楚天金报

  

图文:亲生父母出租孩子?!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可怜的小姑娘被迫在街头卖艺乞讨

  阅读提示:六七岁,正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她们却被迫流落街头卖艺乞讨。面对指控,操控她们的“幕后黑手”却理直气壮:她们是被亲生父母出租的!我们不禁疑惑,她们的亲生父母究竟为何如此狠心?

  小小年纪街头卖艺

  幕后黑手操控一切

  2006年7月31日傍晚,湖南长沙的一条繁华街道上围了不少人。原来,是街头杂技表演:一名六七岁的女童口咬一个可以旋转的三角铁架,将自己的身体扭曲折叠一百八十度,头脚相接悬空,然后开始旋转。女童仅凭一张嘴支撑着身体的全部重量。从女童娴熟的动作来看,她已经习惯了这种表演,而她身前的乞讨桶中,装着她早已放下的为数不多的零钱。与此同时,马路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小姑娘也进行着同样的表演。

  这天晚上,出来逛街的市民特别多,两个小姑娘也加快了表演的节奏。就这样,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姑娘除了偶尔停下来歇息片刻外,滴水未进。有好心的市民买来饮料和食品,想送给两位小姑娘吃。然而,让他们意外的是,市民们的热心竟然遭到两位小姑娘冷漠的拒绝。

  这时,又陆续有好心市民上前关心两位小姑娘。不久之后,其中一个年纪稍小的女孩终于开口说话了。她叫榛榛,今年6岁。另一个女孩叫潇潇,今年7岁。她们是被一个不认识的阿姨带到这里来的。她们每天的任务就是不断表演向人们乞讨,如果不听话就会被打。难怪小姑娘之前不敢做声,原来是害怕挨打。

  时间很快到了11时,两位小姑娘面前的钱桶变得满满的。这时,一个白衣少年突然走上前来拿起女孩身前的钱桶,领着她们迅速躲到一旁去了。此时,小女孩身旁除了白衣少年,还突然出现了一个红衣妇女,带着他们准备离开。记者赶紧尾随其后,并当即拨打了110。红衣妇女似乎发现了我们,突然加快脚步,带着孩子们向公交车站跑去。怎料,接到报警电话的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四人统统拦了下来。

  在派出所里,民警从红衣妇女和白衣少年的包里搜出两个小女孩表演用的三角旋转铁架,和她们靠卖艺杂耍乞讨来的全部钱财。让人心寒的是,三角旋转铁架上锈迹斑斑,两个小姑娘头顶上都没有头发,背上是一道道的伤痕。榛榛告诉民警,她头顶的头发是练功时磨掉的,背上的伤痕是不听话的时候被人抽打的。

  看着可怜的孩子,民警们都感到气愤万分,他们猜想这两个小女孩很可能是被这个红衣妇女拐骗来的。谁知,在接下来的审问中,红衣妇女却显得理直气壮。她说,她叫孙凤兰,河南人,这两个孩子既不是她偷的,也不是她抢的,更不是她拐骗的,而是她以每月900元从孩子父母那里租来的。出租孩子?!天下怎么会有如此狠心的父母,让孩子小小年纪就在外面挨饿受苦。

  尽管孙凤兰一口咬定孩子是她租来的,但她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随即,长沙市警方向孙凤兰作出了拘留十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

  千里回家遭遇冷漠

  麻木背后惊藏秘密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们得知,榛榛和潇潇都是河南省周口市人,警方辗转联系上两个小女孩的家人。然而,电话那端,榛榛母亲的态度却让在场的所有人始料未及,她支支吾吾似乎并不想榛榛早点回家。记者只得安排两个小姑娘先在宾馆住下。

  经过一天的奔波,第二天下午6时,榛榛和潇潇终于回到了阔别五个月之久的家乡。下车之后,她们迫不及待地跑向早已等候在那里的母亲,但是在走近的那一刻,孩子却突然停了脚步。她们不敢上前拥抱自己的母亲,只是用惊恐的眼神张望着。在与记者的交谈中,榛榛母亲承认,这两个孩子的确是被他们租出去的。七岁的潇潇是第一次被租到外地卖艺,在去武汉之前,她还去过南京。而六岁的榛榛已经是第二次被租用了,之前她还去过广州、南宁、桂林等地。“这只怪我们没有把她管教好!”面对当地妇联干部的批评,榛榛的母亲似乎还有点理直气壮,她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已经涉嫌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不过,从榛榛母亲的言行举止中,我们似乎也能感觉到,她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母亲。看到孩子受苦,她也知道心疼,可是当初她为什么要狠心把孩子租给别人呢?而此时,看着刚被护送回家的遍体鳞伤的两个小姑娘,周围群众却显得十分淡然,似乎他们对这样的事情早已不以为然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又来到榛榛和潇潇所在的这个村子。

  来到潇潇家,我们看到,这个家极其简陋,除了两张可以称得上床的东西外,几乎家徒四壁。潇潇的母亲说,前几年的一场大火让他们家付之一炬,她本想让孩子好好读书,但是学费着实让她发愁。这时,他们听到了一个在他们看来相当好的消息,当地有所杂技学校,可以让孩子们免费上学。于是,潇潇的父母就把孩子送到了这所学校。潇潇母亲说,正是因为读了这所学校,他们才把潇潇租出去的。而且不光他们家,村里还有好些家庭也把孩子送到这所学校免费学习,然后也把孩子租出去了。

  免费学艺先签合同

  非法租赁难逃法网

  这究竟是一所怎样的学校呢?经过打听记者得知,当地民间存在大量的杂技学校,孩子们出租前,杂技学校作担保,让父母们与别人签订出租孩子的合同。学校一般会先组织孩子学习,包吃包住,等孩子租出去后,再从租金中扣学费。因为有了这些看似优厚的条件,村里不少人都将孩子送到杂技学校里去。杂技学校出租孩子,这在当地已经是家喻户晓的秘密。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河南省泰康县温良杂技学校。

  走进院子,记者看到许多像潇潇一般年龄的孩子正在训练。记者了解到,这里的大部分孩子并不愿学习杂技,“练功很辛苦,腰痛,到处都痛。”因为练功,这些孩子身上或多或少留下了触目的伤痕。

  面对记者的质疑,校长张知贤拿出了榛榛和潇潇的合同,强调她们租用表演的合法性。合同书上记者看到,在约定孩子租用时间的条款上,赫然写着“使用期限”的字眼,在他们眼里孩子们仿佛成了一种发家致富的工具。张知贤特别告知,这是经过当地司法所制作的合同书,“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这的确是使用童工,但都是师傅带徒弟,这个角度就不是了。”这一纸合同显然无法让他们站住脚,律师指出:“人是不能作为标的物,进行出租买卖的,学校是利用合同来掩盖他们的非法行为,来将租用儿童合法化。这显然是违法的。”同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家杂技学校并没有任何办学手续和证件,也没有开设正规的文化课程。

  经过反映,当地的警方很快责令学校停止办学,并给予相关人员处罚。在当地政府和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9月初,榛榛和潇潇开始了真正的校园生活。

  由于当地经济落后,许多家长把孩子送到杂技学校,想让孩子掌握一门谋生的手段,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出租孩子的行为,其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出租孩子的父母们纵然可悲,而那些非法办学,以及像孙凤兰之流带着未成年人四处卖艺乞讨,赚取黑心钱的不法分子则让我们深恶痛绝。有人曾算过一笔账,路边乞讨者每天的收入不下一百元。按照这个标准,榛榛每天乞讨100元,一个月就是3000元,除去给她父母的900元,和她必要的生活费200元,那些幕后操纵者净赚1900元,甚至可能更多。正是在这种高额利益的驱使下,这样的非法利益链条才得以生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类似事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据河南电视台 记者田然整理)http://news.sina.com.cn/o/2009-02-16/050515167334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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