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云南2月2日讯(通讯员马涛 王冬梅)俗话说:“虎毒尚不食子”,但就有人为了金钱而丧尽天良地将自己亲生孩子当作商品进行买卖,被告人孙某某已被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孙某某系鲁甸县小寨乡赵家海村村民,瞒着妻子决定将其出生仅二十余天的孩子以一万元钱的价格卖给潘某某。后孙某某与潘某某在孙租住的房屋内进行交易,其妻发现后制止,但孙某某丧心病狂,丝毫不念骨肉亲情,执意要把孩子卖给潘某某。其妻制止无效后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孙某某与潘某某被赶来的公安干警抓获。
近日,被告人孙某某和潘某某均被鲁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外罚金5000元,他们将渡过漫长的铁窗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