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寻子联盟的抗争与拷问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成规模的“寻子联盟”主要有三处:云南昆明的“寻子联盟”、广东东莞的“寻子联盟”、河南郑州的“寻子联盟”。
他们在一起,互相提供各自掌握的信息,彼此慰藉;他们实行“分片包干制”,各自在自己的区域内,通过报纸、电台、网络,广泛联系外省的失子家庭;他们集体上访,反映情况,以血泪呼吁。
柔弱的“寻子联盟”双肩,能担起“打拐”重任,与强大的“贩童黑帮”决战吗?“寻子联盟”拷问着政府“打拐”责任,公权机关以何回应?
“内忧外困”,这是被称为“打拐王”的著名打拐警察王一民说的话。机构上,打拐办设在公安机关,但多为有牌无人;经费上,解救一个被拐儿童,平均花费3万到5万,钱从哪儿出?现实情况是谁去“打拐”谁垫资;善后上,在没有找到孩子父母时,福利院不接收,被解救的儿童无处安置;法理上,自生自卖的争议颇多;伦理上,对于全村参与拐卖的,如果全抓,整个村就没了大人,剩下的孩子谁来管?种种因素,让参与打拐的警方苦不堪言。
同样,民政部门也处于两难境地。警方送来的孩子,若不接收,道德上说不过去;若接收,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安置资金,还存在传染疾病、孩子病亡等风险,责任谁来担,他们该怎么办?
更深层次的矛盾还在于,打拐不是一个单一的打击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靠“寻子联盟”,力量极为有限,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难免处处被动,这就需要政府有一个清晰而完整的“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