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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万源公安四措并举深化“打拐”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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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8-30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以来,万源市公安局按照省厅、达州市局的安排部署,秉持“涉拐必究”的理念,以“平安行动”为载体,把打拐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十八大安保工作、深化“警民亲”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推进“打拐”专项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定以局长文华剑为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抽调专人成立“打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拐”工作实施方案,并针对辖区发生的“打拐”案件,研究分析“打拐”工作情况,总结经验。
  
  以活动为载体,开展排查解救工作。结合“警民亲”活动、“一日工作法”,进村入户摸排调查,积极收集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的相关线索,同时走访当地乡政府、村支部,利用基层干部熟悉村社情况优势,提高排查效率,对辖区内来历不明儿童、疑似被拐卖和失踪、被拐儿童、被拐卖妇女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以宣传为手段,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制作印发1万余份“打拐”工作告示,张贴到每个乡镇、每个村落,形成全面式宣传。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排查和管理认真、提供准确线索的民警给予通报表扬。
  
  以破案为重点,不断增强打击效果。结合全局工作实际,规定接到儿童失踪、妇女被拐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查找,第一时间立案侦查,第一时间完成采血,对现行案件力争发一起、破一起。
  
  (责任编辑:张轶)
文章出处:达州网(http://www.dz169.net/
来源:http://wy.dz169.net/bmfc/2012/0830/6358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y.dz169.net/bmfc/2012/0830/63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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