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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打工孩子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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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7-20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暑假到了,很多中小学生走出家门进行社会实践。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不管是在校大学生,还是中小学生,利用暑假打工的大有人在。由于部分用人单位有所顾虑,他们多从事发传单、促销、服务等非专业性行业。面对学生暑期打工中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及习惯养成,很多市民表示,社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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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啥都不让干,除了打工还能干啥企业:缺人也不想用打短工的学生
    暑期是快乐的符号,但实际上,很多学生放了假并不能像想象的那般轻松快乐。受家庭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促使,有些学生选择了在假期打工,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在家啥都不让干,还不如出来打工自在呢。
    7月16日中午,记者在银座附近见到两个小姑娘,每人手里抱着一摞杂志,在向路人发放着。经攀谈了解,她们是今年刚中考完的学生,没有作业,在家没事,出来锻炼一下,顺便赚点零花钱。当记者问为啥要选择在街头发杂志时,其中一位说:“人家公司都不要短期工,特别是年龄未满18岁的,只能干这个了。”
    的确,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像她们这样利用假期打工的学生不在少数,特别是今年刚参加完中高考的学生。虽然服务、加工制造行业一直存在用工难现象,但部分用人单位对用打短工学生存在种种顾虑,除了一些搞促销、发传单等工作外,似乎很少有企业或公司愿意给他们提供短期工作的机会。
    “高中生、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更不用说初中生了,他们对一些服务性的工作往往会处理不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上岗前还要对他们进行临时培训,这需要时间和成本。还有就是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差,万一工作时出现意外,公司更是得不偿失。”一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一汽车配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他们用了不少暑期打工的学生,但发现很多学生吃不了苦,往往干不了几天就不辞而别,管理起来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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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锻炼自我 积累经验家长:职业不合适,学不到东西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学生打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锻炼自我,积累社会经验。但记者采访得知,很多学生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劳动或者对经验要求不高的职业。“我们老板说,传单要放在包里,然后在大街上发,边走手就在包里边折传单。老板说了,传单只能发给女性,被丢掉了要接着捡起来再发。”在官寺商场附近发成人保健品广告单页的一个小孩姓孙,被伙伴称为“猴子”,他说,传单要装在包里,看没有执法人员才发。尽管不明白为啥不让发,但他们几个顶着骄阳在街头乐此不疲。“小小孩子不在家学习跑出来发这个。”40多岁的刘女士推着自行车上坡,“猴子”他们将传单塞到了她的车筐里。刘女士看到传单的内容后不住摇头。“你看看现在的孩子,啥活也干,被这些商贩利用了都还这么开心。”
    同刘女士有着相同观点的家长不在少数。市民吴春梅的孩子上高一了,难得放暑假,她便允许孩子出去打工,可看到孩子在街头发违法杂志时,她不再让孩子出去了。“我不是不同意孩子出去打工,你说干点别的说不定能锻炼锻炼,可发这种杂志不仅会让孩子接触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让孩子学会为了盈利不择手段,这点并不好。再有现在社会啥人都有,传销、拐卖等等让我们做家长的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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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能赚钱,赚第一桶金家长:赚钱乱花,不能培养节俭意识
    打工能让学生付出劳动和汗水后收获一份回报。但有专家指出,低龄化的学生过早接触金钱,不利于其身心发育,对其人生观、价值观都有负面影响。“一天干多久,能挣多少钱?”在花园路一家饺子店,记者见到参加完中考的小毕,她正在和同伴收拾客人用餐后的残局。她回答说:“从早上10点到下午两点,再从下午五点到晚上九点。一天八个小时。一个月800元。”“工资不多啊。挣了钱打算怎么花?”记者问。“家在高庄,上高中要住校了,不经常回家,打算用这些钱买部手机。”
    同大多数学生一样,小毕有着自己的算盘。人生的第一桶金如何利用是摆在家长面前的难题。“平时上学回家吃饭,最多就买点零食,一个月几十块钱就够了,一旦给他这么多钱,会助长孩子乱花钱的坏习惯。”学生家长亓庆柱说,“本以为孩子会给自己一个惊喜,不曾想孩子买了一大堆吃喝的东西,还请几个好朋友去网吧通宵,这让我很头疼。”“平时控制孩子用钱不是不舍得花钱,而是为了培养孩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花钱大手大脚会满足孩子一时的虚荣,以后没钱了他们便会想办法得到钱,有可能会走弯路。”既是教师又是一名13岁孩子母亲的段女士告诉记者,学好难,学坏却很容易。不反对孩子打工,但一定要教育好孩子正确面对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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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打工曲折多,呼吁学校担责任学校:我们也有难处,都怕出事担责任
    学生打工往往同“陷阱”、“欺骗”这些词汇混在一起,原因是什么呢?学生大多是未成年人,辨别好坏的能力有限,缺少社会经验,法律意识不强,往往成为一些黑中介的“羔羊肉”。“说好一天五十,结果扣这扣那,发到手的只有说好的一半。”家住芳馨园小区的小郭还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为了打工,她替一家建材市场发传单,结果干了一周就被父母叫走参加了辅导班。核算工钱时,老板以发不到位、路人丢掉的传单没及时捡起为由扣了她近一半的工钱。“孩子还小,只是在家里哭。”孩子的母亲看了有些难受,她说:“社会应该注意到这种现象,孩子既然打工的热情高涨,社会特别是学校应承担责任,帮助孩子找一个既能动手动脑又能获得一点报酬的机会,哪怕是义务劳动也比付出劳动被人欺骗强。”
    “家长的心情我们能理解,孩子打工也有它的好处,可学校有学校的难处。”一位陈姓老师无奈地说,“老师也有难处。现在每个家庭大都只有一个孩子,磕着碰着的我们担不起这个责任。”该老师透露,以前暑假还有夏令营,你看现在哪个学校还敢搞,都怕出事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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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加强引导,重视教育
    为孩子撑起保护伞
    针对中小学生暑期打工,中国心理学会会员、青少年教育专家陈志林表示,适当参与社会实践,有利于青少年培养理财观念,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并体验到父母赚钱的不易。有家长表示,加强对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尤为重要。
    市委党校社会学教授高卫红介绍,假期打工对于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社会化”具有重要影响,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衔接点。从学校角度来说,应该系统地对学生打工进行指导,在课程设置等方面注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拓展学生打工的空间并加以有效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定点联系一些校外企业和单位,为学生提供合适的打工岗位。从社会角度来说,需要给学生设立一些“爱心岗位”、“绿色打工通道”等;在劳动保障制度层面上,为在校学生假期打工织就一张保护网,将其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之内,或专门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该领域的服务、监督、检查以及劳动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保障学生假期打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一般学生暑寒期或课余的打工并不被认为是劳动关系。根据权益被侵犯的不同情形,可向劳动部门、工商部门、公安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举报申诉,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也可通过法院的诉讼前调解程序或者速裁程序办理,会及时、便捷。”鲁浩律师事务所王春雷律师说,“学生要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要注意选择较为正规、证件齐全的合法企业。”
来源链接:http://www.laiwunews.cn/Article/lwxw/shidian/201207/Article_20120720143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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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永恒 发表于 2012-7-21 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t.qq.com/riyueyongh8329/mine社会发展必然趋势冰山一角之写照、思想转变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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