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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宝贝回家】购买是拐卖人口犯罪的真正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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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杲 发表于 2012-3-22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白云

  小巨人姚明在一则保护鲨鱼的公益广告中曾说过: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在打拐这个以贩卖人口为商品的特殊犯罪案件中,同样适用,“没有购买,就没有拐卖”。拐卖人口之所以屡打不尽,源自贩卖的背后,市场需求的作怪。

  当厚厚一沓人民币换来一个懵懂之中的幼儿,当所谓的传宗接代开始后继有人,可曾想过,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又在经受着怎样的剜心之痛。

  每一个失去孩子的家庭都是一副破碎的卷轴,打开来就是耗尽家产以泪洗面的希望与绝望的反复交叠。

  邯郸样本

  先来看一组数字,2005年6月,邯郸市曲周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贩婴案,闫某与山西省黄某等人合伙,在10年间,先后将40余名婴儿从山西拐卖至曲周县村镇。

  2009年,武汉铁警破获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拐卖婴儿案,其中查明,自2005年以来,由“老娘”及其他数人组成的两个贩婴团伙,至少将64名婴幼儿拐卖到了邯郸涉县,其中多数为女婴。

  2009年邯郸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全年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1起,摧毁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85名。邯郸警方的“打拐”工作成效在全省排名第一。

  2011年5月1日,邯郸破获部督张定余等拐卖儿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解救被拐儿童9名。

  2011年7月20日,一场在公安部组织下,14省市统一行动的打拐行动悄然展开。如此规模的打拐历史罕见,而这次重大行动的指挥部设在了古城邯郸。

  在14省市统一打拐解救的89名被拐卖婴儿中,邯郸就解救了14名,占据了15%。因此,本报选取邯郸为样本,进行了买方市场调查。

  儿女双全?观念难撼

  邯郸涉县,2009年的特大贩卖婴儿案件中,60多名孩子被卖到了这里。

  山路崎岖盘旋,村民指着远处的山介绍,翻过那座山,就是山西。这也是2009年打拐行动中,嫌疑人两条贩婴路线之一长治线,由运送人乘坐从深圳到山西太原的长途客车,经山西晋城、长治,将儿童交给下线。

  距离山西最近的几个村子,河南店镇杨家山村是其中之一,村民张长福正蹲在小卖店门口,手里捏着一盒刚买的阿莫西林,“买孩子?不少,越穷越买。”

  “打个比方说,条件好点的,老了自己还有钱养自己。越是穷,越知道自己老了更没人管,就得提前预备下,不买个孩子能行?”对此解释,张长福一脸的坦然。

  “60岁以后的村里人,每个月领60块钱,村里十几年没分地了,粮食不够吃,一个月光买粮就得多少钱?”

  马贵山拎着锄头经过旁边,插上一句,“要是有养老院,动不了了,国家给养着,别说买孩子,连生都不生。”这句玩笑话,引得围观人群哄笑不止。

  2009年被卖到涉县的60多名婴儿中,绝大多数是女婴,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7月,邯郸解救的14名孩子中,12名是女孩。这一现象,和传统的意识中,买儿防老又有不同。

  按照规定,农村户口的张长福可以生养两个孩子,让张长福欣慰的是,刚好他有一儿一女,“农村嘛,就讲究个儿女双全。你看买孩子的,一般都是俩小子买个闺女。儿子一般都想自己生,哪怕生了三个丫头,也得攒罚款拼命生,毕竟那是传宗接代的根儿,闺女就不一样了。俩小子买闺女的,就相当于订货,万一自己生再生个小子出来呢?农村生儿子成本也不低,又是娶媳妇又是盖房子的。”

  马贵山说,农村人的养老,还停留在靠子女的阶段,儿子分家另过,一旦不孝顺,远不如闺女对父母贴心,“洗洗涮刷,端茶倒水地伺候,还得说闺女,儿媳妇能指得上的少,不添个闺女能行?!”

  2009年案件中,武汉铁路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警方对其中26户收买婴儿的家庭分析发现,26户收养家庭中自己生有儿子的有12户,甚至有5户有两个儿子,但他们还是想买一个女儿。

  涉县一名基层民警透露,近两年的工作中,确实也发现女孩的卖入量高于男孩,对此,他有自己的看法,“靠近山区的村,缺少劳动力,买男孩的多,靠近城市的村子,买女孩的就多一些。”他强调,民风如此。

  行善积德?无人举报

  涉县偏店乡赵峪村,时隔两年,进村的陌生人打听杜明花这个人,还会招来警惕的目光。2009年,武汉乘警打掉的特大贩卖婴儿团伙中,承担中间人一角的当地人就是杜明花,经过她手转卖的孩子多达34个。

  杜明花家门口,杜明花的丈夫端着大碗面条接受了采访,“哪知道犯这么大事,那会儿老有人来家里‘要’孩子,还当是帮人忙,哪知道惹这么大事儿……”

  杜明花丈夫说,自打杜明花被判刑,因路途遥远,他们只看过杜明花一次,“在村里抬不起头来,以为是帮人忙,哪知道犯法,现在我们是犯人家属,你们别来找了,没脸了……”

  此时杜家的想法和彼时是不同的。

  有村民提供,杜明花家的两层小楼就是干“这个”盖起来的,当时的杜家门槛都要被订购孩子的村民踩破。针对村民的走访显示,和杜明花家人有着一样想法的村民不在少数,张长福直言,“那能有啥罪?帮个忙吗!有卖的就有买的,生了不愿意要,咱给养着还不行?行善积德呢。”“现在买个孩子就得几万块,上户口也是钱,谁家买了都是好待遇,怎么就犯法了?”马贵山也如此认为。

  这样的想法直接影响到解救工作,基层民警透露,每次解救,想求得村民配合是难上加难。甚至每次解救,都要防止村民的围攻和转移婴儿,整个行动一要保密,二要迅速,还得多警种参与。

  一方面是解救难,一方面是对来路不明的孩子无人举报。村子里但凡出现陌生的孩子,很快就会从村东传到村西,很多人对此心知肚明,却少有人举报。“人家花钱买的,给人家举报了,不是缺德吗?一个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干这事有点不地道。”有村民说。记者追问,丢失孩子的家庭呢?村民反应是一片沉默。

  村民之间的明知而不报,让很多被拐的孩子,改换姓名后,在远离父母的地方慢慢变成了另一个人。在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寻亲中,将他们从十几亿人口中找出来,打拐的全民化变得更为重要。

  而在城市,居委会承担起这个工作,陌生孩子的出现,会很快反馈到包片的社区民警耳朵里,全民打拐,尚需基层组织健全并切实地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买婴无罪?惩罚疲软

  基层民警比喻,“这就跟市场一样,邯郸这边买得多,也就是‘销路’好,人贩子自然就往这边跑得勤,输入地也就形成了。”

  输入地的形成或许不仅仅和有市场需求有关。2010年,一个女婴的价格约为20000元,中间人的提成约为1000元,2011年,因打拐力度加大,风险高,女婴的价格涨至25000元,中间人提成暴涨至3500元。

  如果说人贩子为了暴利而参与贩卖,尚有法律惩罚利剑高悬头顶,那么,买婴者无任何法律规定受到任何惩罚,则客观上纵容了买卖人口的盛行。“法律也没说不行,你看谁家买的有罪来着?”有村民认为此举已经给买婴者正身,无需承担责任,买卖即便不合法,也没什么大事。

  记者在邯郸县走访时,有知情人介绍说,当年买来的孩子有的已经读大学了,如此相安无事,更给了其他买婴者一个安全的信号。

  在2009年的特大拐卖婴儿案件中,被判刑的23名人贩中,都是拐入者、中间人、下线,无一名买婴者。

  2010年9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表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可以说,从孩子的出手方、贩卖所涉及的人员都有处罚,然而,针对孩子这个特殊商品买卖的最后一环———买家,略显疲软。我国刑法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从某种程度上,这甚至成了买婴者的“尚方宝剑”。

  全民打拐,因众多的志愿者参与,增加了骨肉分离者团聚的更多可能。但法律的疲软也令打拐参与者倍感无奈。 宝贝回家网站站长张宝艳在2009年,根据多年的寻亲经验写了一份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对策和建议递交公安部,其中提出:买方市场只要存在,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拐卖儿童犯罪就会层出不穷,警方也只能是跟在犯罪分子后面疲于破案。免于追究买家刑事责任,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由于收买被拐儿童几乎没有违法成本,一方面买方提供的暴利诱惑人贩子铤而走险,另一方面,许多与买方同村同乡的人也会纷纷效仿,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家庭能够而且愿意多抚养孩子,这种趋势更加助长了人贩子实施犯罪活动。“如果一个村里有人买孩子不受处罚,那就等于告诉全村,孩子是可以买的。这种情况,等于在助长和纵容人贩子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张宝艳认为,买方才是拐卖儿童犯罪的真正源头,只有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http://yanzhao.yzdsb.com.cn/system/2012/03/21/011648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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