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拐卖2名妇女后潜逃,过了11年自以为没事了,没想到却还是在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时落网。经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廖启梅被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
1995年11月,廖启梅与王其营二人商量拐卖妇女赚钱。精心策划后,二人在广州火车站遇见女青年刘某,二人骗她说他们开了一家食杂店要招工。刘某跟着二人到廖启梅在广州市天河区的租住处。之后,二人以出差为名将刘某骗到福建省顺昌县际会乡,以4500元价格卖给陈某为妻。1996年2月,二人以同样手段将女青年冯某从广州骗到顺昌卖得4500元钱。2001年,王其营被法院判刑。廖启梅则一直东藏西躲,最后暂住在佛山市顺德区。2007年12月,廖启梅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警方发现其是网上通缉逃犯,于是将其抓获。
http://news.sina.com.cn/o/2008-08-14/083014309857s.shtml